
成功案例
前言
法律是理性与公正的体现,每一份判决的背后,都是对事实的严谨认定与对法律的精准适用。恋爱期间的财产往来需结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款项用途及交易背景综合认定法律性质,不能仅凭“#转账记录” 就简单推定为借贷。
案件分析
(一)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曾存在长期亲密关系。2023年6月,原告为表达情感,自愿出资为被告购买奥迪牌轿车一辆,其中49,000元转入被告账户用于支付购置税、保险等费用,346,792元由原告直接支付给汽车经销商,车辆亦登记于被告名下。后因双方感情破裂,经协商,被告于2024年3月将车辆过户至原告名下,完成了对该赠与财产的处置。然而,原告在分手后违背事实,不仅矢口否认双方的恋爱关系,声称二人仅为“普通朋友”,更将当初的购车款捏造为“借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345,792元。
(二)焦点问题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
1.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合意”?
2.在#亲密关系 背景下,大额资金往来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3.#举证责任 应如何分配?当事实真伪不明时,后果由谁承担?
诉讼经过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王安珊律师在代理被告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面对原告主张的34万余元借款诉求,王律师精准抓住“原告拒不承认双方存在恋爱关系”这一关键矛盾点展开抗辩——原告虽坚称与被告仅为普通朋友,却在具有特殊含义的情人节向被告转账520元,且微信聊天记录中双方频繁提及“陪伴时间”“离婚”“抚养孩子”等情感话题,明显超出普通朋友的交往范畴,与原告自身陈述自相矛盾。王律师结合转账记录、车辆购置税凭证、二手车市场估价等证据,有力论证案涉款项实为恋爱期间基于亲密关系的赠与,而非借贷,同时指出原告单方开具的5万元低价过户发票严重偏离市场行情,#涉嫌虚假陈述。庭审中,针对原告对微信聊天记录的质疑,王律师以证据间的逻辑关联进行反驳,最终让法院采信被告方主张,认定借贷合意不成立,成功驳回原告诉请,有力捍卫了被告的合法权益,彰显了融创律所“以事实为基、以法律为盾”的专业服务理念。
案件结果
原告败诉,被告胜诉。
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
本案由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判决,附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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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风险提示
1. #明确约定,留存书面证据:若恋爱期间存在借款,务必签订借条、借款协议等书面凭证,明确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期限等核心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2. 区分#赠与 与#借贷 的边界:对于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如“520”“1314”等金额)、为对方购买礼物或支付生活开销的款项,通常会被认定为“无偿赠与”,若无明确约定,难以主张返还。
3. 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若后续发生争议,完整的证据链是还原事实的关键。建议保存原始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发票等,避免因证据瑕疵导致举证困难。
即便原告当庭否认恋爱关系,法律的眼睛依然雪亮。在我方提交的铁证面前,一切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本案的胜诉,不仅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也再次印证了“#谁主张、#谁举证” 的举证责任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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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
林荔枝 主任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及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和建设工程案件,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被称为“有温度、有智慧的知心律师”;参与商业谈判、调解、办理多起标为上亿元的建设工程类案件。
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
融创简介
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合同债务/交通事故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融创),是2008年10月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司法实习基地,成都大学法学专业实习实训基地。“融智为事,创思成法”是融创律所的核心理念。律所现由30余名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律师,20余名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