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夏教授在群里讲起了她跟小自己11岁小男友的相处模式。
她说,小男友在她的助力下,工作越来越顺利了,小男友对她也是呵护有加,不仅每天都会给她做营养丰富的饭菜,还把每个月的工资上交给她保管。
而且,他们买的房子也是写的她一个人的名字。
因为她有轻微的洁癖,家里的卫生,小男友也协助她,按照她的要求,做得很好。
她说小男友才30岁,她已经40出头了,她头婚已经有孩子了,不可能再生孩子。
所以,她跟小男友只是恋爱同居,不领证,说是保护他,万一他改变主意想要孩子了,她就成全他,让他再找一个去生孩子,也不会是二婚。
到时候,她也有50多岁了,就跟着她姐一起过退休旅居生活了。
听了她的故事,我想起了十几年前,我在沿海城市工作时,听我闺蜜讲的一个做个人代理的大姐,三十几岁离婚后,带着一个儿子,找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也是同居了好多年,没领证。
小伙子在她的培养下,能够独当一面后,就找了一家正规的公司去上班了。
到了他三十岁的时候,就跟大姐和平分手,找了一个本地的女孩结婚生女了。
他的女儿跟我的女儿一样大。
其实,那个时候,大家都不看好大姐跟这个小伙子,说年龄悬殊这么大,不会长久的。
但是,大姐跟夏教授一样通透,说享受当下,等到男方想离开了,她会果断放手。
后面,她真的做到了。
前几天,我去幼儿园园长那里做兼职,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在厨房里忙活着,问了她之后,才得知,她在老公去世后,找了个离异男人谈恋爱。
我问过她了,她说只恋爱同居,不领证,因为自己有两个女儿,不可能再婚了。
由于她的男友以前是做工程的,现在不好做了,处于失业的状态,就到她的幼儿园来帮她做饭了,也算一个免费的劳动力吧!
还有木美的前婆婆,也是在她前公公去世不到一年,就通过小姐妹的介绍,认识了一个大自己7岁的死了老伴的老头同居了。
一开始,老头是住到了她前婆婆的家里,因为她前夫不高兴,前婆婆就搬去老头家里住了。
据说,这个老头对前婆婆呵护备至,他们已经同居十几年了,很是恩爱。
不过,他们也没有领证,只是同居。
而且,最难能可贵的是这次她前夫脑出血,还是这老头亲自陪她坐飞机过去帮忙照顾的。
看了上述这些案例,我发现有娃的单身女人,再找男人恋爱同居,不领证将成为一个趋势。
可以说,对许多有孩子的单身女性来说,选择恋爱同居但不领证,是一种主动的、理性的选择。
想想,一旦领证,家庭债务、收入混同可能影响自己的孩子的抚养费或财产继承。若不领证,各自的财产、债务在法律上相对独立,能有效隔离风险。
而且,重组家庭中,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相处是难题。不领证意味着“伴侣”,而非“继父母”的身份,既减少了因教育等问题产生的家庭矛盾,也让女方在孩子的事情上保有最终决定权。
加上经历过一次失败,会更加谨慎。不领证降低了“试错成本”,让关系回归到感情本身。如果相处不来,分开只需搬家,不必再经历一次伤筋动骨饿离婚程序。
还有,社会对非婚同居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婚姻不再是女性获得安全感的唯一途径,很多单身妈妈经济独立,更看重陪伴和育儿支持,而非一张纸的保障。
只是,这个趋势也面临挑战,比如共同购房等资产问题需要明确约定,在对方重病等紧急情况时也可能缺乏法定权利。
总的来说,这反映了女性在婚恋中从“生存依赖”转向“风险控制”和“自主选择”的进步。
对她们而言,法律婚姻的风险与束缚,已经远大于它带来的保障。
选择不领证,就是用一种更灵活的方式,优先保护自己和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