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由三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韦某骨诈骗案在三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韦某骨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一条评论搭讪牵出网恋骗局
2026年3月5日,被害人李某某在江苏省某市出差期间,于酒店内刷快手视频时注意到一条留言“想找个男朋友”。心动之下,李某某主动点击该评论者头像添加好友并聊天。对方自称韦某雅,是一名年轻女性。双方相谈甚欢,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
交往过程中,李某某多次提出线下见面,韦某雅先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然后借机提出要求,让李某某为其购买一台苹果平板电脑,承诺收到后将于清明节期间赴约见面。2026年3月7日,李某某按照对方要求,下单购买了一台价值5084元的苹果平板电脑并根据对方提供的地址完成邮寄。
3月10日,平板电脑显示已被签收。随后,韦某雅又以“没有见面路费”为由继续索要钱财。李某某信以为真,再次通过微信向其转账680元。钱款转出后,韦某雅态度骤冷,不久便彻底失联。李某某察觉异常,急忙联系快递员核实签收信息,得知签收人实为一名男性,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诈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伪造女性人设,专挑网友下手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网络上的“温柔女生”韦某雅,真实身份实为男性。为实施诈骗,韦某骨专门在快手平台下载他人女性照片作为头像,发布女性生活日常视频伪装人设,并在评论区刻意发布“找男朋友”等诱导性言论,引诱单身网友主动搭讪。一旦有人上钩,便迅速以“谈恋爱”为名拉近关系,继而编造理由索要财物。
检察机关指控有据,法院当庭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韦某骨假冒女性,以恋爱为名骗取李某某平板电脑(价值5084元)及转账680元,共计5764元。案发后平板电脑已追回。检察机关认为,韦某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三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予以采纳,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真正健康的情感关系,绝不会以金钱往来为前提。凡是陌生异性主动搭讪、快速确立恋爱关系、频繁索要财物的,极有可能是“杀猪盘”或网恋诈骗。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快递信息等全部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也提醒广大网民,树立健康理性的交友观念,文明上网、谨慎交友,切勿轻信对方展示的照片、视频等信息,此类素材极易从网络下载伪造,无法代表真实身份,莫因一时“心动”换来“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