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彩礼给出去就是对方的钱了,不管什么情况都要不回来。但其实,法律有规定,这几种情况,彩礼是必须要退还的!1. 没领结婚证,分手了
这一点应该是最没有争议的,不管有没有办婚礼、是否同居及同居多久,只要没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在法律上就不算真正的夫妻。彩礼本质上就是 “为了结婚给的定金”,所以最后不管什么原因没结成,都是要归还给男方家的。千万别拿 “办了酒或已经同居过” 当借口不还,法律根本不认这个,分手了彩礼该退就得退。2. 领了证,但没一起生活或短暂共同生活
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误解,很多人以为 “领了证彩礼就稳了”,但并非如此。彩礼的初衷不是走个过场。如果只是领了证,没办婚礼、没住在一起,或是刚领证一两个月就闹离婚,没形成稳定的夫妻生活,离婚时男方完全有权要回。法律认可的 “共同生活”,是两个人长期住在一起、互相照顾的稳定状态,而不是短短几天。3. 婚前彩礼,把男方家掏空了
还有一种情况,虽然不常见,但生活中也是存在的。就是男方为了给彩礼,借遍亲戚朋友、掏空家底、负债累累,甚至导致一家人连基本生活都困难,这种情况就算领了证,离婚时也能要求返还部分彩礼。因为法律从来不支持高额彩礼,更不会让一方因为结婚被逼得走投无路,这是法律对弱势一方的保护。虽然上面几种情况,男方都有权主张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但也有些钱是根本不用退还的,比如:
恋爱期间的 520、1314 这类小额红包转账,属于表达爱意的赠与,给出去就不能再要回来;平时一起吃饭、看电影的日常消费,属于共同开销,是双方自愿付出的,也不用返还;对方自愿给你买的衣服、化妆品,首饰,节日送的鲜花、礼物,哪怕价值不算低,只要是自愿赠与,也都不用返还。恋爱里的日常花费,法律上就是自愿付出,男方是没有权利要求返还的。
最后想说:
别拿 “领证” 当挡箭牌,拒不退还彩礼。如果闹到法院,不仅要退彩礼,还伤透感情,完全没有必要。
彩礼花在共同开销上,要留好证据。如果彩礼已经拿来买了婚房、家具、办了婚礼,或是花在了两个人的共同生活里,留好发票、转账记录,离婚时可以按实际花销抵扣,不用全额退还。
彩礼返还,须以离婚为前提。结婚后只有确定要离婚,才能提彩礼返还的事;如果不离婚,只是单纯想要回彩礼,法院是不支持的。
彩礼本来是两家人的心意,是对新人的祝福,不该变成互相算计的筹码,更不是敛财的工具。温馨提示:本文属于日常婚恋干货科普,所有观点仅为个人理解分享,仅供大家参考,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