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我回头了,发现这回头草,还挺香的。
回想第一次见到宋城的时候,我确确实实地被惊艳到了,快三十的人了居然还有一双少年清澈的眼,白衬衣干净得很,宽肩,手指修长,手背的青筋突起。他估计看我口水都要滴下来了,嫌弃得不行,眉毛轻皱,我却看着那样子更心动了,恨不得马上把他扑倒。
宋城是我客户介绍的,我实在推脱不了,只好抱着“就吃个饭而已”的心理去见了一面。哪知道这相亲还能相到我心坎上。一瞬间就明白了什么叫千年等一回,铁树开花,母猪上树——不对,不关母猪什么事。
总而言之,宋城的样子就这么牢牢地记在了我心里。什么面子啊里子啊,我都顾不上了,死心塌地追他,一心非他不嫁。
从没下过厨的我为了他,听说他爱吃湘菜,手上被炸了好几个油泡,一碗辣椒炒肉送到他单位时,他看我的眼神终于有了那么点温度。
后来我才知道,那点温度的来源,不过是因为他刚被白月光抛弃,刚好空窗,我的出现做了填补。
没关系,我一点都不在乎。
他爸病重,拉着他的手说想看他成家。他原本要娶的人不是我,但那个人离开了。
于是站在他身边、说出“我愿意”的人,变成了我。婚礼那天他喝了很多酒,敬酒时拉着我的手,眼神迷离地叫了另一个人的名字。伴娘们面面相觑,我嘻嘻哈哈地着打圆场:“他喝多了,胡说的。”然后在一片起哄声里,替他挡下了所有尴尬。
婚后的日子没什么不好,也没什么好。他会准时回家,会在我生日时订好餐厅,会在节假日陪我去看我爸妈,礼貌克制,礼节周到。
我做饭他洗碗,我洗衣他晾晒,分工明确,像两个合租多年的室友。他不对我发脾气,也从来不说爱我。
我以为只要时间够长,石头上也能长出青苔。我变着花样做他爱吃的菜,记得他所有衣物尺码,连他妈妈吃的药我都烂熟于心。
我把一颗心掏出来摊在桌上,他不拿,也不推开,就那么晾着。
我以为日子就能这么平静的过,都说强扭的瓜不甜,我管它甜不甜,解渴就行。
可是那天晚上,我清晰地认识到,自己错了,错得很离谱。
宋城应酬回来,醉得不省人事。我从出租车上把他半拖半扛弄回家,一米八几的男人压在我身上,我整个人差点散架。好不容易把他弄到床上,脱了外套和鞋,正拿热毛巾给他擦脸,他突然抓住我的手腕。
力气很大,我挣不开。
他半睁着眼,目光涣散地看着我的方向,嘴唇翕动,喊出了那个名字。
不是我的名字。
毛巾从我手里滑落,掉在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轻响。我站在那里,看着面前这个男人——我追来的丈夫,我痴痴迷迷爱了三年的男人,此刻在醉梦里念着的,依然是另一个人。
一夜未眠,眼泪也流不下来。恨自己的好笑。
第二天早上他醒过来,我已经穿戴整齐地坐在了客厅,面前放着两份离婚协议。
他愣了一下,我抬起头,努力控制情绪,但语气平静得连自己都觉得陌生:“宋城,我们离婚吧。”
他看了我很久,然后点头说:“好。”
就这么简单。没有挽留,没有追问,甚至连一句“为什么”都没有。那一刻我终于承认,他之所以一直对我不差,不是因为有感情,而是因为天生教养好。换个女人坐在这个位置上,他也一样。
他爸已经走了,他也没了必须维持这段婚姻的理由。我们都心知肚明。
离婚手续办得很快,快到我有点恍惚。三年婚姻,几张纸就结束了。我从民政局出来的时候,阳光很刺眼,我眯了眯眼,忽然觉得许久没有这样轻松过。
我换掉了那个永远只做湘菜的厨房,去学了烘焙和插花。我开始健身,报了英语班,周末去看展、爬山、和朋友们喝酒聊天到深夜。我把从前围着他转的那些时间,统统还给了自己。
以前朋友说我爱得太卑微,我还嘴硬,说你们不懂真心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现在才明白,真心喜欢一个人没有错,错的是把真心给了一个不需要的人。
再次遇见宋城是半年后的事。
那天我和朋友在一家新开的湘菜馆吃饭,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他从里面出来。四目相对,我礼貌地笑了笑,侧身准备进去。
“林音。”他叫住我。
我回过头。
他瘦了很多,下巴的线条更锋利了些,整个人看起来有些疲惫。他看着我,目光复杂,欲言又止,最后只是说了一句:“你……变了很多。”
“是吗?”我拢了拢头发,“最近过得挺好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我回去的时候,家里空的。”这话说得没头没尾,我却听懂了。从前我在的时候,餐边柜里总有他爱喝的咖啡,冰箱上贴着提醒他吃早餐的便条,阳台上是我养的花,书柜里塞满了我的书。
我走后,那些东西当然也一并消失了。
“习惯就好了。”我笑着说,语气像在安慰一个老朋友。
那天之后,宋城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朋友圈第一个点赞,我说想去的展览他刚好有票,生病时他居然给我送了药和饭到家门口,备注写着“趁热吃”,自己却又走了。
他追人的方式笨拙而诚恳,和他当年对我的疏离礼貌判若两人。
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宋城,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沉默了很长时间,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然后他抬起头,那双曾经让我一眼万年的眼睛里,终于真真切切地映出了我的模样。
“我想重新追你,”他的声音有些哑,“这一次,只是你。”
我的心在那一刻再次疯狂跳动起来。
我没有立刻答应。但也没有拒绝。
那天晚上,我站在阳台上想了很久。我想起第一次见他时的悸动,想起辣椒炒肉溅起的油花,想起婚礼上他喊错的名字,想起那个冰冷沙发上的漫长黑夜。然后我又想起离婚后,自己学着做的第一块蛋糕,一口咬下去是甜的,眼眶却酸了。
后来他又约我去吃了顿饭,那家湘菜馆,他点的菜全是当年我学着做给他吃的那几道。辣椒炒肉端上来的时候,他夹了一筷子放到我碗里,低声说:“你当年手上烫的泡,我其实看见了。只是那时候……我没在意。”
我鼻子一酸,赶紧低头扒饭。
谁说好马不吃回头草。那也得看,那草是不是重新长过了,值不值得你再回头。
宋城,这一次,你最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