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恋爱期间在南京买的东西算不算彩礼?
小编回答:最高法新规有明确说法。
这事不能一概而论,关键看买东西的目的和价值,根据最高法关于彩礼纠纷的新规,如果买东西明确是为了结婚,而且金额比较大,那在法律上就可能被认定为彩礼。
说白了,平时一起吃饭看电影、过节送个包包,这些基于感情的正常恋爱消费,一般都不算彩礼,但如果是为了订婚特意买的三金五金,或者价值特别高的大件物品,性质就不一样了。
具体来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和消费习惯,南京这边平时恋爱花销可能不低,但只要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真有纠纷时很难按彩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