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恋爱赠与纠纷频发,刷到太多情侣分手后,为转账、礼物、旅游费反目成仇的案例🔥 今天一次性说清:恋爱期间的赠与,分手后到底能不能要回?看完再也不踩坑!顺便说句,我倒是看看,那些分手后想耍无赖要回赠与的当事人,得知真相后能破多大防~
先划重点:分2种情况,差别极大!别到时候哭着说自己亏了!
一、一般赠与(分手后不能要回)
只要是对方自愿付出,没有明确约定“要还”,且属于恋爱日常交往范畴,就属于一般赠与,赠与完成后,无权要求返还。别觉得自己分手了就亏了,当初没人逼你付出!
✅ 典型例子:主动邀请对方旅游,承担的机票、酒店、门票;520、1314、5200等有特殊含义的转账红包;生日、节日赠送的普通礼物(口红、包包、首饰等)。这些都是你自愿给的,分手后再要回,不仅没法律依据,还显得特别掉价,估计当事人得知不能要回,得破大防吧?
二、附条件赠与(分手后可主张返还)
如果赠与是附条件的,比如以“结婚”为目的,数额较大、超出日常交往范畴,一旦条件没达成(比如分手),就可以主张返还。这才是有法律依据的,别搞混了!
❌ 典型例子:大额现金转账(比如10万、20万,无特殊含义)、价值不菲的彩礼、房产、车辆等,明确是为了结婚而赠与。这种情况下分手,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倒是接受赠与的一方,可能要破防咯~
最后提醒一句:恋爱期间付出要理性,别一时上头乱花钱,也别分手后耍无赖要回日常赠与。法律讲证据、讲依据,不是你觉得亏了,就能要回一切,别到时候闹得人尽皆知,还落得个没格局的名声,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