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间的资金往来常带着情感温度,但一旦分手,曾经的 “甜蜜转账” 可能变成争议焦点。很多人认为 “自愿转账就是赠与”,但法律上的认定并非如此简单 ——关键在于转账是否具有 “赠与意图”,以及金额是否超出日常情谊范畴。
根据《民法典》第 657 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这意味着,只有明确约定为 “赠与” 的转账,或符合社交礼仪的小额情谊往来,才会被认定为不可撤销的赠与。
而大额转账若未明确性质,法律更倾向于认定为 “附条件的赠与” 或 “民间借贷”,分手后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