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姐妹刚谈恋爱,男朋友就送了她一辆将近一百万的保时捷。
有人问她,车在你名下吗?她说是啊!不过是用我名字注册的公司买的。
问的人一听就懂了。这剧情熟,某金融教授用过,很多金融男也跟着学会了。
过程不复杂。男的先说送你辆车,临交钱时告诉你,用公司名义买能省税,我帮你注册一家。女的同意。公司法人是她,占股九成,男的找个下属持一成。注册资本一千万,女方不用掏钱,那下属实缴一百万,正好拿去买车,车她开走。
一切正常,直到哪天女方想分手。
男的再安排另一家公司起诉她的公司,要求归还九百万借款,同时让她承担出资义务。合同流水全有,她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借的。但证据齐全,上了法庭她必输。结果就是车要退回,还得倒赔九百万。
听说这姐妹本人就是金融圈的,照样上套。白送的车,原来是分期付款,连本带利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