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去的521,全国情侣都在晒转账、晒约会、晒旅游。但你知道吗?每10对分手的情侣里,就有3对会因为"恋爱花销"闹上法庭。
有人恋爱3个月花了12万,分手后只拿回了8万;有人同居1年付了所有房租水电,分手时一分钱都要不回来;还有人连喝杯15块的奶茶、吃顿200块的火锅都要列个账单,要求对方AA返还。
今天就用最高法2024年最新规定+真实法院判例,把恋爱期间的"感情账"算得明明白白!看完赶紧转给正在谈恋爱的朋友,别等到人财两空才后悔。
先记住一个大原则:法院不帮你算"恋爱糊涂账"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恋爱期间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属于情谊行为范畴,不宜由司法予以调整 。
简单说就是:你情我愿花出去的钱,分手了就别想着要回来了。法院不会帮你算"谁多花了谁少花了"这种账,哪怕你有所有的付款记录也没用。
这3种钱,分手后100%要不回来
1. 日常吃饭、看电影、喝奶茶的钱
这是最常见的恋爱消费,也是法院最不支持返还的。
不管是你请对方吃了一顿大餐,还是对方给你买了一杯奶茶,这些都属于"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哪怕你把每一笔消费都记在小本本上,法院也会认定为是你自愿赠与的,分手后不能要求对方AA返还。
真实判例:海口一小伙恋爱2年为女友花了4.8万元,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些钱大部分用于双方吃饭、看电影、购物等日常消费,属于一般赠与,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2. 共同租房、旅游的费用
很多情侣恋爱期间会同居,或者一起出去旅游。如果这些费用是你一个人付的,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答案是:不能。
因为租房和旅游是双方共同享受的,属于共同消费支出。除非你们事先有明确约定,说这是借给对方的钱,否则法院会认为这是你自愿为双方共同生活付出的。
真实判例:安徽一对情侣同居两年,男方支付了全部房租和水电费,分手后起诉要求女方返还2.8万元。法院认为,这些费用是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必要开支,男方自愿支付,不予支持返还。
3. 节日礼物、特殊含义转账
520、1314、999这些特殊金额的转账,还有情人节、生日送的鲜花、口红、衣服等礼物,分手后也都要不回来。
这些钱和礼物的目的就是表达爱意,属于无条件赠与。只要对方接受了,赠与就完成了,不能因为分手就要求返还。
只有这2种钱,分手后能要回来
1. 明确是"借款"的钱
如果转账的时候,聊天记录里明确提到"借钱"、"周转"、"应急"、"以后还你"等字眼,那么这笔钱就会被认定为民间借贷。
不管双方最后有没有走到一起,借款人都有义务全额归还。你只需要整理好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2. 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支出
如果是为了结婚而支付的彩礼、购房款、购车款、三金首饰等大额财物,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
这些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最后没有结婚,赠与的条件就没有成立,对方就应该把钱还给你。
真实判例:北京一男子为了和女友结婚,给了女方15万元购车款和6.6万元彩礼。后来双方分手,法院判决女方返还17万余元。
恋爱避坑指南:这样做保护好自己的钱
1. 大额支出一定要留证据:如果是借款,一定要在聊天记录里明确说明;如果是彩礼,最好有转账备注或者证人
2. 共同消费尽量AA制:可以建立一个共同账户,双方每个月往里面存相同的钱,用于日常开销
3. 不要随便给对方大额转账:除非你已经做好了要不回来的准备
4. 同居前最好签个协议:明确房租、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的分摊方式
最后说一句
爱情是美好的,但金钱是现实的。
谈恋爱的时候,为对方花钱是心甘情愿的,但也要有底线。不要因为爱就失去理智,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花在对方身上。
希望大家都能遇到那个值得你付出的人,也希望大家都能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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