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恋结婚很美,但现实往往更复杂。
大家好,我是道简律师团队的一名家事律师,在深圳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多年。
我本科读的是法学,在校期间攻读教育学,毕业之后又根据专业需要和兴趣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资格。坦白说,正是这段跨界的学习经历,让我在处理婚姻案件时,看问题的角度和其他律师不太一样。
五年的执业生涯里,我经手办理了近百件婚姻案子。今天想跟大家聊一个可能有点反直觉的话题:
为什么我劝你多谈几段恋爱,再考虑结婚。
01
一个让我困惑的现象
在处理的大量的婚姻案件中,我发现了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
案件中初恋即结婚的夫妻,占了总数的60%以上。他们是彼此的初恋,从校园走到婚纱,从青涩走向成熟,最后需要找律师对簿公堂争夺财产和抚养权。
说实话,最初我以为这只是个巧合。毕竟初恋修成正果,是多少人羡慕不来的缘分。但当我翻看了近三年的50件离婚案卷后,数据依然指向这个令人不安的数字。
我开始思考:初恋结婚,是不是存在某些容易被忽视的风险?

02
一对让我印象深刻的夫妻
去年,我接待了一对85后夫妻。男方是程序员,女方是老师。两人是大学同学,大二相恋,毕业两年后结婚,今年正好是第十年。有一个7岁的女儿。
导火索是男方和女同事的一次出差晚餐,女方翻手机发现了聊天记录,其实内容并无过分之处,但女方坚信丈夫“精神出轨”。
调解过程中,女方哭着对我说:“我从头到尾只有他一个男人,我把最好的年华都给了他,他怎么能这样对我?”
这句话让我沉默了。
拆解他们的婚姻,表面上是信任崩塌,本质上却是——他们从未学会如何处理亲密关系中的诱惑与边界,因为在彼此的恋爱地图上,根本没有出现过“第三人”。

03
心理学是怎么解释的
带着这个疑问,我重新翻读了心理学书籍。
心理学家埃里克森提出过“心理社会发展理论”,其中提到,人在成年早期(大约20-39岁)的核心任务是解决“亲密对孤独”的冲突。
简单说,这个阶段我们需要学会如何与他人建立真正的亲密关系,而这种能力的建立,往往需要经历不同关系的碰撞与磨合。
美国关系心理学专家罗兰·米勒在《亲密关系》一书中指出:
恋爱经历过于单一的人,往往缺乏判断‘关系质量’的参照系。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好的关系,什么是坏的关系,因为没有比较,就没有辨别。
这个观点我非常认同。
还有一本书对我影响很大——约翰·戈特曼的《幸福的婚姻》。戈特曼经过长达40多年的婚姻研究发现,幸福婚姻的基石不是“找到对的人”,而是“拥有经营关系的能力”。
而这种能力,恰恰需要在一次次恋爱实践中打磨。


这些研究让我逐渐理解了那个让我困惑的数据:初恋结婚的夫妻,不是注定会离婚,而是他们可能缺失了一些关键的关系能力:
识别能力。没有经历过不同关系,很难准确判断眼前这个人是否真正适合自己。就像没吃过苹果的人,无法判断手中的水果是不是最好的苹果。
经营能力。处理矛盾、管理情绪、设置边界……这些技能更多是在实践中学习的,而非与生俱来。
珍惜能力。心理学上有个适应效应:当一切都理所当然时,感恩之心反而会消退。没有失去过,可能真的不懂得珍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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