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同事20多岁,身高1米八,由于体重比较大,看起来没有那么高。性格比较外向,能说会道。有一次我跟她一起值夜班,由于晚上工作比较少,我们就闲聊起来。我说你也20多岁了,有没有女朋友啊?他说我没有,我这一两年的打算就是好好的自己生活,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我说为啥呀?年纪轻轻的成个家不好吗?于是他就给我讲起了他的情况。
他说我家在农村,在一个山沟里。我父母在我上小学时候就离婚了。现在他们又分别再婚了,我爸爸结婚以后,我有了个弟弟,我妈妈结婚以后,我也有了弟弟。所以现在我有两个弟弟。对于我爸爸来说,他有两个儿子,我不是最主要那个,对于我妈妈来说,她也有两个儿子,我也不是在她身边那个。我上初中的时候就跟着我爸爸上山采山货,100斤的袋子扛下山。我是在农村长大的,我知道在那儿生活的艰苦。所以我不想留在当地,我只想到城市打工。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弥补我小时候没有的。如果我结婚,我爸爸还有我弟弟要养,不会为我出太多钱,在城市买房。我妈妈改嫁以后也有一个孩子,虽然我可以逢年过节去看看,但是我妈还是以她现在家庭为主,不会把我放在首位。我现在还年轻,我不想这么早就被家庭捆住,我想过一段自己想过的生活。我父母早早就结婚,也并没有走下去,两个人不还是在我小学时候就离婚了嘛。
还有一个同事与我年龄相仿,前夫在一次意外中离世了。他们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她的公婆对她说,你改嫁吧,把孩子留下。而他的父母早已病逝,哥哥都已结婚。她无处可去,只能再婚。十几年后,他接到了原来婆婆的电话,说她多年未见的女儿离家出走了。有可能来寻她这个母亲。当15年后,她再次见到自己的女儿,也是非常欣喜。可是她再婚的家庭也有孩子,容不下他现在的女儿。她的前婆婆一直催促她把孩子送回来,无奈之下,她给了女儿一些钱让她回奶奶家。可她的女儿拿着这些钱,并没有回奶奶家,而是去了沈阳。并在那里找了一个餐厅服务员的工作,不久便在那找了一个比他大8岁的男人生活在了一起。听到这个消息后她后悔了,当初把女儿留下好了。
现在离婚率居高不下,可离婚后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却是无法弥补的。他们小时候得不到关爱,长大后,有的渴望得到疼爱,有的却对婚姻望而却步。而父母再婚后有了孩子,对他们也疏于管教。
当我想起有一句古语叫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即使婚姻走到尽头,也应该对年幼的孩子给予关爱。幸福的童年可以治愈一生,不幸的童年却用一生去治愈。
(仅个人观点,希望我的同事余生有爱,生活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