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文学性很强,相当于在电影里面看了一篇短篇小说。本来想给 2 分,但电影的结尾部分还可以,想起语文开始经常写的一句话:“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结局给你来那么一下,其实就是耍流氓,前面的情节不是一般的枯燥。诺兰应该在《控方证人》的结尾取到了经——上古电影早有记载。
关于电影内容,有三个点还是可以讨论一下。
一个是关于律师这份工作。欧美的律师,在国外的地位是不是很高呢?在我印象里律师就是跟人辩经的工作,利用规则满足客户的需求,属于第三产业的工作,粉领。国内接触的律师,收入还可以,挺小资的。辩经的时候,需要证人向上帝发誓,这跟渣男的「天打五雷轰」有什么区别吗?向上帝发誓是很可笑的,女主角的行为也证明了可笑。
另一个是「舔老板」。男主角是一名大律师,出院之后回公司,员工还搞了个欢迎仪式,甚至为他写诗,但男主角不领情,叫他们赶紧工作。哈哈,对作为老板的男主角来说,员工是他的人力资产,资产肯定是不能休息的,他拎得很清。
员工舔老板,当然是为了得到好处。到现在这个阶段,中国私企的打工人,即使舔老板也不会舔得太狠,毕竟中国私企的平均寿命才 3.7 年,中小微私企 2.5 年,再舔也很难实现一舔永逸。
第三个是关于识人的艺术。据说每个面试官都会看走眼,男主角作为知名大律师,阅人无数,一般的面试官跟他相比就是小卡拉米,但是他看走眼了。牛人也会看走眼,所以:Take it easy.
《火柴人》,高端的骗子往往穿皮底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