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量刑建议7年,经辩护后变更为非法经营罪,量刑3年6个月。
2、杨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一案,原一审认定为主犯,量刑19年,发回重审后,认定为从犯,量刑11年。
3、林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判决10年,发回重审后改判3年,再次上诉后,改判3年缓刑。
4、张某涉嫌诈骗罪,公诉机关量刑建议12年至14年,经辩护人一审辩护变更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5年,重审后改判3年。
5、陈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检察机关证据不足不批捕。
6、刘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检察机关证据不足不批捕。
7、张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量刑建议11年,经辩护后变更为合同诈骗罪,一审量刑4年。
8、刘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安机关撤案。
9、翁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检察机关证据不足不批捕。
10、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10年8个月,一审量刑3年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