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恋爱不合父母心意,21岁女大学生被骗禁锢11天!亲情不能成为非法拘禁的保护伞
一句“都是为了你好”,成了困住21岁女大学生素伶(化名)11天的牢笼。本该在大学校园正常求学、靠兼职钢琴课实现经济独立的姑娘,没有网瘾、没有恶习,仅仅因为谈了一段父母不满意的恋爱,就被亲生父母联手无证戒网瘾机构,用谎言诱骗、强行拘禁,身陷封闭式特训机构受尽体罚与管控,这件事戳中无数年轻人的委屈,今天结合现行法条,拆解亲情裹挟下的违法行为,所有子女和家长务必看清法律底线。
事发于今年3月,在北京就读大三的素伶平日课余上门授课,收入稳定、生活自律。父母因嫌弃男友家境、户籍达不到择偶标准,多次阻拦二人交往,争执期间素伶曾遭父母动手殴打。为强行拆散恋情,素伶父亲与姨妈精心布局,谎称素伶远房亲属涉案需要她回乡配合警方取证,把随行的励萱教育(化名)工作人员伪装成办案民警。毫无防备的素伶出门上课途中被哄骗上车,手机当场被没收,跨省路途全程禁止联系亲友,甚至被限制正常如厕,只能在车上使用简易塑料盆解决生理需求。
车辆抵达河南三门峡后,素伶才得知真相,自己被送入这家打着心理矫治旗号的特训机构。入校当天,反抗挣扎的她被多名学员拖拽五六米,眼镜摔碎、衣衫破损,日常管控更是严苛到离谱:洗澡、夜间上厕所必须提前报备审批,全天候铁门紧锁隔绝外界联络,教官动辄拳脚体罚,还被逼录制平安视频、写下悔过家书用来安抚家人,整整11天,素伶彻底失去人身自由,直到亲属于心不忍才被接出机构。事后经当地教育局核查,励萱教育仅注册教育咨询公司,没有办学许可资质,超范围开展封闭式戒瘾矫治业务,属于违规无证办学,公安、市监多部门同步立案调查。
很多家长固有误区:孩子再大也是自己的骨肉,管教天经地义,殊不知法律早已划清监护边界。依据《民法典》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年满18周岁即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法定监护权只针对未成年人,成年后父母不再拥有强制管控、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对于子女恋爱、择业,父母仅有劝导建议权,无权用欺骗、拘禁方式干涉私生活。《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自然人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任何人不得以亲情为名非法剥夺;父母哄骗、配合机构拘禁女儿,已经侵犯民事权益,受害人事后可起诉主张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从刑事层面,《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明文规定,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超24小时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非法拘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存在殴打、侮辱情节从重处罚。本案素伶被无故关押11天,父母和机构人员属于事前串通、分工配合,父母负责诱骗,机构负责关押管控,二人构成非法拘禁共同违法,情节达标可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机构教官体罚、殴打当事人,轻则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拘留罚款,若造成轻伤以上伤情,还涉嫌故意伤害罪;机构无证违规开办封闭式特训,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停业、处以高额行政处罚。
在这里提醒家长与年轻朋友:
第一,家长摒弃“孩子终身归我管控”的老旧观念,成年子女婚恋自由受法律保护,反对恋爱只能理性沟通,骗送特训机构等于触碰法律红线;
第二,遭遇家人联合第三方诱骗拘禁,第一时间留存聊天记录、伤情照片、监控凭证,脱身之后立刻报警,同时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维权;
第三,甄别戒网瘾特训机构,凡是封闭式锁门、限制通讯、宣称强制改造的机构,大多缺乏合法办学资质,切勿轻信机构“改造叛逆”的宣传。
父母的爱本该是避风港,不该变成囚禁子女的牢笼,再好的初衷,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与人身自由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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