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是真心相爱的,为什么他会被判强奸罪?”——这是在未成年人涉性案件刑事辩护中,家属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也是最令人痛心的一个问题。
许多未成年人甚至家长以为,只要两个人你情我愿、正在谈恋爱,发生性关系就不会有事。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认知误区。在法律上,“自愿”和“合法”之间,存在一道由年龄划定的绝对红线。 未成年人之间因早恋发生的性行为,在没有暴力、胁迫的情况下,仍可能让男方身陷囹圄,甚至导致还未成年的男孩被贴上终身无法消除的犯罪标签。
今天,李律师就结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大家讲清楚这里面的刑事风险。
01 核心红线:女方是否满14周岁是“生死线”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14周岁是绝对的性同意年龄红线。只要女方不满14周岁,法律就认定她完全没有性同意能力。
1、如果女方不满14周岁:
男方已满14周岁: 则无论女方是否自愿、是否主动,甚至双方是否是“真情侣”,男方只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原则上一律构成强奸罪,并且要从重处罚!
男方不满14周岁: 由于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男方不承担刑事责任(不坐牢)。但这不代表没事,公安机关会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必要时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同时,男方家长可能需要承担巨额的民事赔偿责任。
特殊例外: 如果男方是女方的老师、教练、继父等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即使女方自愿,男方也可能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备注:刑法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零点)起,为已满**周岁。02 传说中的“两小无猜”条款,真的是免死金牌吗?
在严苛的法律规定下,存在一条极为狭窄的“出罪通道”,被称为 “两小无猜条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及相关意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一条款被称为“两小无猜条款”,是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针对幼女实施的性侵行为进行出罪的规定,其正当性植根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程度的现实考量。
但适用这一条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男方年龄必须在14周岁至16周岁之间:不满14周岁直接不构成犯罪,但面临专门矫治教育;已满16周岁则此条款一般不再适用。
2、偶尔发生:通常指一至两次。多次发生性关系,即便每次都是自愿,通常也不被认定为“偶尔”,无法适用该出罪条款。
3、情节轻微:双方系在正常交往、恋爱过程中基于自愿,不存在引诱、教唆或使用暴力、威胁等情节。
4、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指未导致幼女怀孕、感染性病、身体严重受损或精神受到严重创伤。司法实践中,通常采用 “身体—心理—社会功能”三维标准进行评估:身体上无不可逆损伤,心理上未造成持续性精神障碍,社会方面未导致辍学、家庭关系破裂等。
即便双方感情真挚,一旦女方怀孕,或造成女方辍学、精神抑郁等后果,这一条款就不再适用,男方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两小无猜条款”的年龄范围是严格限定在14周岁至16周岁之间的。此外,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便符合上述出罪条件,但可能仍然面临强制性的专门矫治教育程序,只是刑事追诉环节终止,并非“毫发无伤”。03 刑辩律师的风险防范建议
面对青春期的躁动,光靠堵是堵不住的,家长和孩子必须建立法律防火墙:
1、家长必须补上“法律性教育”课: 明确告诉男孩,碰不满14周岁的女孩是犯罪,要坐牢的;告诉女孩,学会保护自己,法律对幼女有特殊保护,但也无法弥补身体和心理的创伤。2.、严守14周岁年龄红线: 在交往中,必须核实对方的真实年龄。不要轻信网上的身份信息,更不要被外表成熟所迷惑。3、切勿盲目“私了”: 万一发生了越界行为,千万不要以为给点钱私下解决就没事了。强奸罪是公诉案件,一旦案发,私了协议无效,甚至可能因涉嫌妨害司法错上加错。4、及时寻求专业帮助: 如果孩子已经卷入此类风波,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在法律框架内争取最有利的处理结果,避免因为错误的应对导致孩子背负终身案底。
青春很美好,但法律很严肃。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付出惨痛的法律代价!李伟建律师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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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等。
担任职务:广东天胜律师所刑事部副主任、河源仲裁委仲裁员、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疑难案件处理中心专家、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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