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大抵是谈不了恋爱了。
这话说出来,倒不是赌气,也不是自怜,只是把一件盘桓已久的事,放在日光下看一看,看出个分明的结果来。我明媚,我热烈,我全身心投入——这些词从自己嘴里说出来,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像是王婆卖瓜。可事实如此,我不得不认。在感情里,我是一个高需求的人。我不喜欢淡淡的,我喜欢浓烈的爱,喜欢那种能把人从头到脚裹住的、烧起来的、不讲道理的爱。
这有什么错呢?我想了很久,觉得没有。
可这个世界好像不太欢迎我这样的人。它教人要“松弛”,要“给彼此空间”,要“先爱自己”,要把恋爱当成生活的一小部分,而不是全部。这些道理我都听过,曾经也试着去学,可学不会,也不想学了。就像你让一团火学着去做一潭水,火只能熄灭。
以前在恋爱时所受不了的事情,桩桩件件,说出来或许有人觉得小题大做。受不了没有边界感——他可以在社交平台上有他的圈子,可他背着我在各种软件上和异性聊得热络,那些话不肯让我看见,那我就知道,那些话是不该说的。受不了他手机在我面前静音。这不是多疑,这是直觉。一个人如果真的心里没鬼,何必要把所有的提示音都关掉,何必要把屏幕朝下扣在桌上,像藏一封密信。更受不了的是长时间不回消息。我不是要他秒回,我知道每个人都忙。可他明明在线,给别人的动态点了赞,却对我的消息视而不见,像一个黑洞,把我说的话全部吞掉,连回音都没有。
然后我就开始内耗了。
我会反复地想:是我说错什么了吗?是我不够好吗?还是他已经厌倦了?我会一遍一遍翻看聊天记录,从那些稀松平常的对话里,试图找出感情变淡的证据。我会在深夜翻来覆去,心口像压了一块石头,喘不上气。我会盯着天花板,把一条消息编辑了又删,删了又编,最后还是只发出去一个表情。我会焦虑到整个人像一根绷紧的弦,轻轻一碰就要断掉。然后眼泪就下来了,没有声音,只是胸口钝痛,痛到窒息。
可笑的是,第二天醒来,我还要装作若无其事,在对话框里打一句“早啊”。
有人会说:你这样太累了,是你自己把自己搞成这样。
我知道,可我不接受这种归因。曾经的他会说“你太敏感了”“你需求太高了”,把一个人的痛苦归结为“太敏感”“需求太高”,就像把溺水的原因归结为“水太多”一样荒唐。我的敏感、我的热烈、我的高需求,不是我的病,是我这个人本身。他可以不喜欢,但不能因此说这是我的错。
我也曾试着变得“懂事”一点。把期待调低,把注意力收回,学会“适度”喜欢一个人。可我发现,那不是我想要的。那样的感情就像温吞的白开水,解渴,但无味。我宁愿不喝。
所以我大抵是真的谈不了恋爱了。
不是因为我没有人喜欢,而是因为很少有人能接住这样的喜欢。这个时代的感情太轻了,轻到可以同时和好几个人聊天,轻到“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成了一种聪明,轻到认真就成了笑话。而我的爱太重了,重到会压弯一些人的手,重到会烫伤一些人,重到会让有些人觉得——喘不过气。
可这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这几年变得越来越封闭自己的心,因为人在精神上受了伤是补不回来的,就像《人间失格》里说的,即使我此刻是快乐的,只要一想起那些瞬间,心情就会立刻暗下来,再多的光都照不进去。所以故事的最后,刺猬小姐慢慢变得沉默不语。不再相信感情,不再相信男人,也不愿接触新的人。
但我没有打算改。我明媚,那就明媚下去;我热烈,那就热烈下去。以后再碰到喜欢的人,对我好的人,我还是要全身心投入,还是要浓烈的爱,还是要清清楚楚的边界和明明白白的在意。曾经的他给不了,那是他的事,不是我的错。我不会因为他给不了,就把自己拆成别人喜欢的样子。我的爱就是这样,像火,像烈日,像涨潮的海水——不是所有人都消受得起,但总有人会消受得起。
或许有一天,我会遇到另一个人,也像我一样笨拙而炽热。他也会因为一条没回的消息而坐立不安,也会光明正大地把手机放在桌上,也会在社交平台上大大方方地让所有人知道——他心里有人,满了,装不下别的了。他只有我,也只能有我。
到那时,我们之间不会有内耗,不会有猜疑,不会有深夜的辗转反侧。因为我们是一样的,一样的明媚,一样的热烈,一样的学不会“点到为止”。像两团火相遇,不必谁为谁熄灭。
在那之前,我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我仍然是那个明媚的、热烈的、全身心投入的人——不过是把这份浓烈的爱,先全部给了自己。
这有什么不好呢。
我大抵是谈不了恋爱了。
这句话我说得坦坦荡荡,不卑不亢。
不是我不够好。
是这个世界,还没有准备好迎接这么好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