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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言为心声,歌为情语。自古以来,很多歌词都写得非常好,真是直抵人类心灵的最深处,曲尽了深暗幽微百转千回,唱绝了炽烈痴狂一咏三叹。闲暇读之,怦然而有叹焉。
古代歌诗一体,我们现在见到的诗,实际上就是歌词。古今歌词中都汹涌着太多太多的痴情,几乎让任何一个歌者、读者都无法回避。我本来感情淡漠,并不擅长“谈情说爱”,但在赏析中实在绕不过去,便只好勉为其难,胡诌一通。先从汉乐府说起吧。汉乐府是汉代的民歌,其中的《上邪》,表达出来的炽烈深情,已近乎于疯狂。请看——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译文】上天呀!我渴望与你相知相惜,长存此心永不褪减。除非巍巍群山消逝不见,除非滔滔江水干涸枯竭。除非凛凛寒冬雷声翻滚,除非炎炎酷暑白雪纷飞,除非天地相交聚合连接,直到这样的事情全都发生时,我才敢将对你的情意抛弃决绝!
你读了之后是什么感觉?
我的感觉是:一个纯真热烈的情窦大开的青妞儿,已经沉陷于蓬勃的情欲和幻想里,对自己情欲的对象物已痴迷得马上就要疯了。不瞒大家说,我最初一看到这首诗,就被吓了一大跳。在绝对的男权统治的时代里,对于一个如此令女粉丝们着迷的优质男来说,一个踮着脚痴着心的女人算得了什么?“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这样的事情几乎就不会发生(所以才成了她痴情不绝的表达方式),而男人们始乱终弃、绝情休妻的事情倒是司空见惯。被侮辱和损害的女人,犯得着为一个随时可以把自己当做衣服一样换掉的男人如此投入吗?
我又想,无论古代还是现在,当一个人痴情到这个份上,他还有智商吗?还有底线吗?还有什么傻事做不出来?恐怕,只要能够与自己所痴爱的人在一起,就是为对方做佣人,做保姆,做偏房,甚至于做性奴,做扔货,他都愿意。
这首歌词好就好在用直抒胸臆的手法,道尽了一种极具生命张力和冲击力的十分危险的男女痴情。于此,我要借题发挥一通,再胡说几句。
情到痴时,必然出现认知错误,在过于拔高爱情的地位和意义的同时,过于高看对方本身的价值和对自己的意义。当一个人把对方仰望到云端里,也就把自己贬到了尘埃中。所以说,痴情是对情人的深情供奉,和对自我的无情折辱。
情到痴时,爱情即天空,你的天空就矮了;二人即世界,你的世界就小了;情人即自我,你的自我就没了。从根本上说,痴情是一种执着的疯狂,是对理性的扼杀和对人格的碾压,痴情人在其理性死无全尸的时候,其人格也就支离破碎了。
情到痴时,最爱患得患失。害怕得不到,害怕得到了又失去,害怕失去了又讨不回,于是害怕自己做得不好,害怕对方感到不快,害怕自己拴不住,害怕心上的人被抢走了……因此之故,痴情的人是最忧患的苦逼,极没有安全感,诚惶诚恐,神经兮兮。忧患之心既重,讨好之态必生,他(或她)能不犯贱吗?
总之,痴本身就有蠢的倾向,痴则怕,怕则媚,媚则贱,贱则虐(包括自虐和受虐),虐则伤。痴情必然引发一种因倾情付出而输不起的弱势心理,让人情不自禁、自然而然地成为男女博弈中卑微低贱的弱者。
二
谈到这儿,我又想起了当代的两首也是表现男女痴情的歌。
一首是《味道 》(姚谦 词):
“今天晚上的星星很少,不知道它们跑哪儿去了,赤裸裸的天空星星多寂寥。我以为伤心可以很少,我以为我能过得很好,谁知道一想你,思念苦无药,无处可逃。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今天晚上的心事很少,不知道这样算好不好,赤裸裸的寂寞朝着心头绕。我以为伤心可以很少,以为我能过得很好,谁知道一想你,思念苦无药,无处可逃。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
另一首是《在那遥远的地方》(王洛宾词曲):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她那粉红的小脸,好像红太阳,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我愿抛弃那财产,跟她去放羊,每天看着那粉红的笑脸,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
“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这两首歌词,就写出了情到痴时的犯贱情形,及相应的自虐和受虐倾向。
前一首歌,唱的是一个女人痴爱、苦恋、渴盼着某一个男人,本来是在一个安静的夜晚,无事相扰,正好逍遥,“我以为伤心可以很少,我以为我能过得很好”,偏偏痴情要在最安静的时刻猛然汹涌,“谁知道一想你,思念苦无药,无处可逃”,于是,“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哪怕是怀念由白变黑的臭袜子,想念熏得死人的狐臭味,虽然已经有点那个了,但是都可以理解。“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这就让人觉得已是走火入魔,匪夷所思了。
我就没搞清楚,这“手指上淡淡烟草味道”, 怎么就成了“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须知,吸烟是害己又害人的恶习,被动地吸二手烟的危害不亚于主动地吸一手烟。一个吸烟的男人让深爱自己的女人吸二手烟,不就是在放肆地伤害最不该伤害的人吗?而这歌中的女人居然习惯了,接受了,喜欢了,离不开了,一离开这味道就心乱如麻了,坐立不安了,朝思夜想了,真是奇葩! 平心而论,男人吸烟的习惯无论怎么说都是恶习,即使可以尊重和容忍,也绝不可以迷恋和怀念。当一个女人迷恋和怀念男人身上的烟臭味的时候,她就已经失去理智、准则、尊严和自我了,就是在犯贱。当然,如果这个女人自己也是烟鬼,就要另当别论。
毒瘾发作一样的痴情,让这个深爱中的女人完全凌乱了,于是爱屋及乌是非不分,兼收并蓄好歹不论。试问:假使这男人还有更严重的恶习,比如邋遢,比如赌博,比如暴力,比如吸毒,比如淫乱,比如盗窃……是不是也要一并地喜欢,并深切地怀念?
在热恋中的女人,无论怎样不能丧失理智、准则、尊严和自我,不能为迎合对方随时暴露的庸俗和肮脏折辱自己习养已久的端正和雅洁。
不要再多说女人了,其实男人也很爱犯贱,在自虐与受虐倾向上与女人有得一拼,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些男人很好色,很性急,很冲动,很小丑,为了色欲的满足,很倾向于犯贱,很热衷于自虐与受虐,有时简直烂贱得一塌糊涂,自虐得惊天动地,被虐得令人发指!
自虐之时,便自损、自贬、自辱,自残,自杀,自我放纵,自讨苦吃,只要能讨得欢心、沾到二两肉的腥骚味就行。“我愿抛弃那财产,跟她去放羊,每天看着那粉红的笑脸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为了女色,可以净身出户,可以功名轻抛,可以千金买一笑,可以“从此君王不早朝”,财产可以不要,糟糠之妻可以不要,爹妈老汉、兄弟骨肉、亲朋好友也可以不要,就连江山社稷都可以不要。(我就很惊讶,“不爱江山爱美人”怎么就成了男人世界的佳话?我呸!真是见了鬼了!你不爱江山,是可以的;但因为爱美人而不爱江山,则是荒谬的!)
“我愿做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这两句最为典型地体现了贱男的受虐心理,最具心理学的个案意义。为了获得和维持赖在自己深深喜爱的女人身边的存在感,让自己变成那女人身旁的小羊儿,时时遭受她的皮鞭的抽打,也愿意,也向往,也渴盼。照此心理的逻辑发展下去,打少了,打稀了,打轻了,特别是转移对象打别人了,都是心爱的女人忽略自己的标志,只有常常打、密密打、重重打才好,经常地、连续地、使劲地专门打自己一个人,才大好特好非常好尤其好!我禁不住要邪恶地想:若是化作女人的短裤、胸罩、袜子、鞋垫垫儿,这种贱男该是怎样地三生有幸、惊喜莫名、天地呈祥、五谷丰登?(是不是病句哦?)难怪人们爱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你不回来”。
(请原谅我语言的粗鲁。我对有辱灵长目的贱男实在是太看不惯了。)
男人的犯贱心理、自虐与受虐倾向是由来已久,习以为常,并被一些人弄得来高度地正常化、诗意化了,比如《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就最擅长搞“女性崇拜”,大捧女人的臭脚,他为这个世界贡献了一句经典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这个话在男权横行、女权丧失的社会,对于唤起人们对女性的尊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从根本的道理上讲,显然是十分荒谬的。我就一直不相信这一套。更公允地讲,男女在先天上应该是平等的,没有哪个天生就更清纯高贵,或更污浊卑贱。
说到底,男人、女人的犯贱及由此而来的自虐与受虐倾向,是缘于色欲及其背后的性欲作祟。写到这儿,我又想起了本人在《男人和女人》里写过的感悟,今抄录于下。
“之12、男女之间的性欲其实是大自然的绝妙诱饵,其本来的目的(是不是有点“目的论”的腔调?)是要让人类中的育龄人口上钩,深陷于交配、生育以繁衍人类的圈套。而动人心弦的情欲,不过是原始性欲的伪装。你把这点看穿了,就会觉得爱情什么的并没有多少浪漫与神圣可言,只不过是一场“人类繁殖”的化妆舞会。
“之14、被同性鄙视,你还可以繃一个“同性相斥“的面子;被异性鄙视,你则输掉了作为一个物种的尊严。在男女交往中,尊严是不可掉落的旗帜,即便风狂雨骤,也要猎猎飘扬。没有尊严的女人是猪狗,没有尊严的男人猪狗不如。”
三
本人的趣味和水平就这个P样子,只能说出这样粗俗、赤裸的混话。
其实,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爱情是不必看重的。人类贵为灵长,男女之间,除了两性相愉,更有两情相悦,两心相知。它能创造诗意人生、幸福生活,它就是我们热爱生命、留恋人生、赞美生活的一个重大理由。自私一点说,在这茫茫尘世里,在这芸芸众生中,在这只此一遭的生命旅程里,有一个忠贞不二生死相依的痴心爱人,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虽说婚恋都是大自然繁衍人类的圈套,但头脑清醒而又热爱生活的人们却可以超越生物的层次,在真爱中活着,在诗意中栖居。
但真爱也是有准则的。
还是人家大诗人舒婷说得更雅致。我在此把舒婷的《致橡树》也抄录于下。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
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阳光。
甚至春雨。
不,
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这才是真正高贵的爱情啊!我十分赞叹,但却说不出话来,虽然我还是很明白,诗中宣示了爱的正确方式与分寸,以及恋爱中的人应该护持的独立和庄严。我的乌鸦嘴不配对它多言多语,还是大家自己品味吧。
至于广为传唱的《我侬词》里所说的那一套,分明是要不得的。
我 侬 词
(元 · 管道升)
你侬我侬,忒煞多情,情多处,热似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们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捏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
这篇破玩意儿是元初的书画大家赵孟頫的妻子管道升写的。当时赵孟頫50岁了,却还想效仿当时的名士纳妾,又不好意思告诉老婆管道升,管道升知道了,就写下这首词。据说赵孟頫在看了《我侬词》之后,被深深地打动了,从此再没有提过纳妾之事。(本段据网上材料)
其实这是不太可信的。赵孟頫不再提纳妾之事,可能主要还是因为年岁已大、身体不好,若是在他三四十岁时想纳妾,你一篇泯灭自我、贱相毕露的《我侬词》怎么能把他的欲火刹得住?如果自己只是对方的一部分,而不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做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那么自己的存在就必然地没有本体地位,能够不被人家抛弃就已是万幸了。
据我所知,赵孟頫本身是个软骨头,人品、风骨并不咋的,作为宋太祖第十一世孙,却在蒙元做了可耻的汉奸。由此,本人又严重怀疑:赵孟頫本身就是个贱男,他之所以不再纳妾,很可能是因为管道升太凶悍了,以其强大的自我把他这个耙耳朵镇压了一辈子。(至于赵孟頫是否在外面悄悄地包二奶、三奶,本人缺乏证据,不敢妄言。)
四
写到这儿,我又想起了杜十娘。
杜十娘是明代冯梦龙所著《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女主人公,身为京都一娼女,青春年少,美艳如花。富家公子、落第学子、国子监在读学生李甲迷恋其姿色,遂动之以情,结为同心。在相携回家的路上,被富商瞧见。那富商对李甲许以金钱,诱以利害,转瞬之间,遂成交易。杜十娘在人钱交割之时,悲愤之极,便沉痛斥责李甲负心,把私藏于身边的长期以来卖身所得的蓝宝石绿宝石红宝石翡翠玛瑙猫儿眼睛等等一应宝贝统统扔进滚滚大江里,随之,毅然决然,纵身投江。我相信,在生活中肯定有不少的原型,杜十娘的故事和命运,代表了很多痴情女的追求和悲哀。后人感慨系之,歌以致意。
孤灯夜下,我孤身一人坐船舱,船舱里有我杜十娘,在等着我的郎,啊……忽听船外有人喊杜十娘,手扶窗杆四处望,怎不见我的郎?啊……
郎君啊,你是不是饿得慌?如果是饿得慌,对我十娘讲,十娘我给你做面汤,啊…… 郎君啊,你是不是冻得慌?你要是冻得慌,对我十娘讲,十娘我给你做衣裳,啊……郎君啊,你是不是闷得慌?你要是闷得慌,对我十娘讲,十娘我为你解忧伤,啊……郎君啊,你是不是想得慌?你要是想得慌,对我十娘讲,十娘我跟你回家乡,啊……郎君啊,你是不是困得慌?你要是困得慌,对我十娘讲,十娘我扶你上竹床,啊……十娘啊杜十娘,你手捧着百宝箱,纵身头巾滚滚长江,啊……
这歌词写得好,真真是写尽了痴情女子的真情缱绻、深情绵邈、痴情无限。杜十娘痴到这个份上,倾尽毕生的情感、智慧、勇气和力量,来爱这一回、这一人,等到李甲摊牌的时候,她就只有彻底破产、完全崩溃了,于是生命于她似乎已没有了意义。总之,杜十娘走到这一步,是很符合逻辑的。
但在我看来,杜十娘还是不该投江。别人即已情义两绝,自己就要及时抽身。李甲脆弱、负心的真面目既已暴露无遗,何必还要为了与他错误的爱情而放弃宝贵的生命?即已遇人不淑,且又身处绝境,那个商人瞧得上自己,又有钱把自己买了去,那么,杜十娘就擦干眼泪,强装笑脸,暂且跟他去吧,说不定结局并不糟糕。当然,如果在后来杜十娘要选择离开这个世界,那也是她自己的权力,但即便如此,也要有更高档、更深沉、更堂皇的理由,而不要为一个并不珍惜自己、也不值得自己珍惜的负心人殉情。
由此观之,痴情者不智,最爱自伤,最易受伤,最肯送命。
以一般的道理来讲,痴情者必然渴求对方也是同样痴情,难免在双方的不对称中陷入频频索爱、不断失望、无尽幽怨的泥淖。在戏终人散的时候,痴情就是一根最坚韧、最香艳的吊颈绳,把你吊死在绝情路边的无情树上。其实,痴情未尝不是一种孤注一掷的赌博。这对于对方来说,也许就是一种专制、威压、禁锢和挟持,成为其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而你的贱和屈,你的泪和血,你的哀和求,又可能成为别人生命中不能珍爱之轻。拽得太紧,风筝反而要掉下来;爱得太痴,爱情反而要冷下来。古人说过“多情总被无情恼”,本人补缀一句“痴情总被绝情伤”。
当然,痴情者虽不智,但那份深挚的真情,本来还是值得珍贵和尊重的。他是那么专一、淋漓、屈辱地爱着你,你为什么还要故意、粗暴、过分地伤害他呢?
不过,无论怎么说,痴情总是很凄惨而屈辱的冒险,务必慎之又慎。在这人心浮躁而凉薄、情感粗浅而浮泛的当今时代,痴情人差不多是专业的悲剧演员,苦海无边,在劫难逃。
一种比较真情而明智的态度应该是:情真而不滥,情深而不痴,忠贞而能渝,重情而能移,一切视双方互动的具体情形而定,以真挚的情怀、独立的人格和负责的态度,珍爱值得珍爱的人。
如果对方是个拎不清的混蛋,或者骗钱骗色的渣滓,那么,你玩不起就及时撤退趁早远离,玩得起就见招拆招以渣对渣,不要有什么遇人不淑的伤痛,或者道德负罪的压力。
【后记】
以上感慨之言,多是古典的痴情与悲情引发出来的废话。当今的现实是很吊诡的,当代人的所谓痴情,好多都是矫情。对此,我不知道该称道,还是该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