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观点明确:仅凭转账记录无法认定借贷,对账借条是双方认可借款金额的唯一依据。
借贷关系成立有两大要件:民间借贷必须同时满足款项交付和借贷合意。本案仅有转账记录,每笔转账都没有聊天记录、备注等证明是借款,无法认定全部款项为借款。
恋爱转账带有情感属性:情侣之间的资金往来,很多是为维系感情的日常开销、自愿赠与,不能单纯以金额大小判定为借款。
分手后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分手时主动对账、出具50000 元借条,是二人对过往经济往来的最终确认,属于真实意思表示,该部分必须按约偿还。
举证不足承担不利后果:除去借条对应的款项,范某某无法证明剩余转账存在借贷合意,因此无权要求返还。
恋爱转账单凭流水不算借款,有明确借贷合意、对账借条才可认定为借款;无约定的往来一般视为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