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31岁的大龄剩女,甘肃酒泉人。三年前我跟一个男的相亲,是家里亲戚介绍的。他在北京上班,我在兰州上班。我去他家吃饭,他父母给我包了2000元的红包。之后他去北京上班了,我去兰州上班了。
刚开始他给我打过微信语音,慢慢的微信语音也不打了,只是在微信上聊天,仅限于嘘寒问暖。后来他干脆不联系我了,我也没有主动联系过他。
今天突然想起这个事,现在连他的微信也找不到了。请问这2000块钱需要怎么处理?这个是属于赠予吗?他也没有主动找我要,还需要退还吗?只是相亲而已,不是恋人,手都没牵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