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转账,分手后要钱,你以为转账记录就是铁证?江西的郭某也是这么想的。
恋爱期间,他通过银行和微信陆续转给女友孙某50万元。分手后,郭某拿着转账记录起诉,要求孙某偿还50万借款。
结果法院全部驳回。一分钱没要回来。
郭某不服——转账记录白纸黑字,50万怎么就打水漂了?
法律问题
问题出在一个关键区别上——转账记录只证明"钱给了",没证明"是借的"。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6条写得很清楚:原告仅凭转账凭证起诉,被告一旦抗辩说"这不是借款",原告还得拿出双方有借贷合意的证据。
说白了,转账记录只是起点,不是终点——你得证明对方是"借"你的钱,不是你"给"对方的钱。
郭某的案子就是这样:孙某说这些钱是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和赠与,郭某拿不出借条,聊天记录也说不清转账的具体原因,法院只能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
恋爱致命
恋爱关系让这个问题更致命。520、1314、999,这些数字在法律上极大概率被认定为赠与,转出去基本别想要回来。
大额转账没有借条,法院也倾向于认定是赠与或共同消费。
法院到底怎么分?山西高院判过一起52万余元的案子,拆得清清楚楚:25万有借条,3万聊天记录中明确是借款,合计28万认定为借贷,支持返还;16万是520、1314等特殊金额,认定为赠与,不支持返还;其余没有借贷合意的大额转账,认定为共同生活消费,也不支持返还。
说白了,同一个恋爱关系,有借条和没借条,结果天壤之别。
三件事
第一,大额转账必须让对方写借条。恋爱时碍于情面不写,分手后法院默认是赠与。
比如你转了10万给对方,没有借条,对方说"这是他自愿给我的",你得从头证明这是借款——几乎不可能。
山西高院那个案子,28万有借条或借款聊天记录的部分法院判了返还,没借条的部分一分没支持,差距就在这一张纸。
第二,转账别用520、1314这些特殊金额。这些数字在法律上就是赠与的铁证,你备注"借款"也很难翻盘——数字本身的含义太明确,法院一般不会因为备注就改认定。
想借钱给对方,转整数,比如5000、10000,别带感情色彩。
第三,整数金额转账备注写"借款",微信聊天留借款痕迹。特殊金额备注没用,但整数金额备注"借款"就是实打实的证据。
对方说"借我5万周转一下",你转钱时备注"借款",聊天记录加转账备注互相印证,借贷合意就稳了。
不备注不聊天,对方一句"我没说是借",你就被动了。现实中很多人恋爱时不好意思提"借"字,等分手想追钱,翻遍聊天记录找不到半个"借"字,法院只能认定赠与。
转账记录不是借条,恋爱时转出去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取决于你转账时做了什么。下次转账之前,先问自己三个问题:借条写了吗?备注加了吗?聊天留痕了吗?罗艺 天津艺彩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书记、主任律师《民间借贷避坑指南》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