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是旧小说,是阿城上世纪80年代的一篇中篇小说。它也不是写爱情的,写的是一个下乡知青“我”到村里学校临时担任语文老师的故事。
阿城的小说很少写爱情。
比如1984年他出名的那篇小说《棋王》,写的是棋呆子王一生下棋的故事,也有人说是写“吃”。那里面有许多写吃的细节描写:“吃完以后,他把两只筷子舔了,拿水把饭盒充满,先将上面一层油花吸净,然后就带着安全抵岸的神色小口小口地呷。”有画面感,很生动。短的小说《洗澡》,虽然写了一个骑马女子对男性蒙古人赤裸身材的称赞:“你很好!”但也是路过,片刻在白云中策马走远,没有一点恋爱中的指向。
《孩子王》中有这种恋爱的指向没有?
也没有,但能让人读出一点恋爱的意思。先说“我”,过去读时没大注意这个人的形象。“我”没有任何出奇之处,“只是身体弱,样样不能做到人先”,因为瘦,别人叫他“老杆儿”,也就是又瘦又高的一个人。他被调去当老师的原因,只因他是整个分场知青里唯一上过高中的人,虽然他说只上了一年。
恋爱的对象是谁?
来娣。来娣是老杆知青点做饭的女知青,是个胖子。出场对她的描写是:“来娣就叉开两条肥腿,双手支在腰上。”很豪横,也像男知青一样说着粗话和大杯喝酒。一个瘦子,一个胖子,两个人站在一起,很有喜感,是说相声的搭配。他们似乎没有在一起的可能,老杆也完全没有这个意思。
老杆去当老师,来娣表现是怎样的呢?文中写到:眼睛有情有义地望着我,说:“还真舍不得呢!”这句话很有情分,但也不是表达恋爱的意思,似乎只是一个知青点同甘共苦分别时的遗憾。这甚至遭到男知青的嘲笑。
来娣虽然粗鲁,但她有自己的喜好,除了做饭,她喜欢唱歌,会识谱,甚至会作曲,她太想到学校当一个音乐老师了。她希望老杆能作个词,她给谱曲,学校能够知道她。可很多人并不当真,包括老杆。
小说写了他们单独相处的一个场景,是来娣请老杆写词,两人碰面的场景:“来娣忽然羞涩起来,嗯了一会儿。我从未见来娣如此忸怩过,心头猛然一撞,脸上热起来,脖子有些粗,硬将头低下去。”这就有点男女相处的意思了,老杆答应了写词,来娣借给了老杆一个很贵重的礼物,在全县都买不到的一本字典。再见面时,老杆看到来娣,是这样写的:“来娣更是鲜艳,衣裤裁得极俏,将男人没有的部位绷紧。”已经有了一个男人看异性的眼色了。对老杆写的词虽不是很满意,来娣确实很快就谱上了曲,并让大家都感到兴奋。
老杆被辞退了,因为他不按当时的常规教,只教识字和写作。走时他把来娣的字典送给了班上最好的学生。字典上写的字是:送给王福 来娣。字典是来娣的,这样写没有毛病,虽然没有征得主人的同意,后来老杆又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小说是这样写的:“看一看,又并排写上我的名字。”这意思有二:字典一是来娣送的,毕竟她是主人,应该她送;二也是我送的,是我作为老师的心意送给学生的,也是完成王福的心愿。但隐含的另外一个讯息我们却不能忽视:“并排写上”。可以看出来娣在老杆心中已经有分量了。所以我认为有了一点恋爱的意思了。
这篇小说是写“畸人”。
畸人的原型来自庄子。庄子在《大宗师》里曾这样解释“畸人”: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是说异于世俗而等同自然的人,似乎直白一点就有了身有残缺却有异秉的人的意思。庄子就写到过断了脚的申徒嘉、相貌丑陋的哀骀它,他们都是形有残缺而德性完美的人。中国自庄子后就有了写畸人的传统,柳宗元就写了一篇《种树郭橐驼传》,是说一个驼背的人却有极佳的种树之术;冯骥才的《神鞭》也是。
畸人,首先身体不完美,有形体之畸。老杆是“瘦”,来娣是“胖”。但世人认定了的残缺在自然眼中未必是残缺的,就像庄子说的大树和大葫芦。其次是精神之畸。其精神之畸是说他们的行为举止不合世俗法度。老杆不教学习材料和社论,教学生认字,他没有参与流行中的规则,却合乎了语文的本性;来娣不唱革命歌曲,自个谱曲,也是逆时流而动。而作者的用意也在这里,是说时代之畸。如果一个时代是不正常的、是颠倒的,那么被世俗社会所看为“畸”的人,是不是应该是这个社会中最正常的存在?
这大概也是阿城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