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彩礼类纠纷法律案例007」
《男方隐瞒已婚状况,“骗”女方怀孕并流产的损害赔偿问题》
本案系典型的婚恋欺诈引发的人格权侵权纠纷。日常普通恋爱感情纠纷多属于道德调整范畴,一般不纳入司法管辖,但行为人刻意隐瞒婚姻状况、虚构单身身份欺骗他人交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与严重精神损害的,依法构成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马某在婚姻存续、育有子女的情况下,虚构离异单身事实骗取女方信任,进而确立恋爱、亲密关系,最终导致女方怀孕并人工流产。马某的恶意隐瞒行为,致使女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处分自身性权利与生育权利,造成身体创伤和严重精神损害,其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具备明显主观过错,完全符合《民法典》过错侵权及人格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院结合侵权情节、过错程度及损害后果,酌情支持3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全额赔付原告维权产生的交通费、咨询费等合理支出,同时判令被告书面赔礼道歉,充分弥补了受害人人格权益损失。对于传染病检查费用,因无实际损害及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予以驳回,严守实际损失赔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