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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个江苏的“婚外胚胎案”非常出名,情节几乎赶得上电视剧了,婚姻背叛、法律漏洞、伦理困境元素应有尽有。
网上争论不休,但不同于以往大家会一面倒地声援婚姻里的“受害人”,网上的争论明显出现了“渣站渣,三站三,原配站原配”的只看立场,不看对错的情绪化现象。
背后问题值得深思。

01 一眼能看清的对错,和一眼望不到底的复杂舆论
这事情是再简单不过一件事儿:一个男的,有钱以后背叛了家庭。江苏无锡的朱女士与丈夫唐先生结婚21年,育有一女。2019年,朱女士确诊肺癌,后续陆续四次手术,算是持续和病魔斗争的一个坚强女性了。2025年10月,朱女士在丈夫手机上发现了来自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试管婴儿手术提醒短信。朱女士调查后发现,丈夫与小三伪造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接受辅助生殖治疗,并成功培育出冷冻胚胎。朱女士持真实结婚证,先后三次向医院申请销毁该胚胎,但均遭到拒绝。医院给出的理由是,根据法律规定,胚胎的处置权属于提供精子和卵子的生物学父母,即唐先生与第三者,作为妻子的朱女士无权处置。维权受阻后,朱女士将丈夫、第三者及医院一并告上法庭,案由为人格权纠纷。她的诉求包括销毁胚胎、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以及第三者公开赔礼道歉等。同时,她也就丈夫伪造证件的行为向警方报案。目前,朱女士的丈夫也就是唐先生因“使用伪造的证件”仅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但法律没有办法支持朱女士销毁他人胚胎的诉求,属于法律空白,丈夫和小三也不触犯严格法律意义的重婚罪。朱女士现在还在诉诸法律进行维权,笔者理性预期在法理上比较难做到。唐先生有没有错误,当然有错,他对婚姻不忠。如果确实夫妻没有感情了,大可以大大方方地离婚,没必要搞到这步田地。朱女士有没有问题?最多可能是偷看了丈夫手机,有一点隐私权方面的瑕疵?整个事情再清楚不过了,但是这次的舆论场却是有史以来最复杂的一次。大部分女性是支持朱女士的,因为感同身受,不想遭遇爱情或者婚姻的背叛,要把这种不正之风在网络上打成过街老鼠。部分男性则是支持男方,或者站在中立位置,强调婚姻里面不能双标。有的说,既然同情朱女士,为啥江西陈志显三孩非亲生的案件,遭遇更大的绝望,却得不到法律的帮助呢?既然法律不保护男性,那他们易地而处也不会同情和帮助朱女士。还有一些人伦层面的困惑,比如既然法律保护非婚生子,那这个胚胎算不算孩子,可以被这么剥夺生命么?法律一方面保护非婚生子,另一方面如果允许原配毁掉非婚胚胎,是不是存在矛盾?02 一眼能看清的诉求,和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夫妻
让我们作为冷静的第三方,看下当事人到底是怀着什么想法走到这一步的。先看“渣男”,他对原配是有尽基本义务的,否则原配朱女士也熬不过一场癌症和后续多次手术,也没有在镜头前还不错的妆容和穿着打扮,精神头也完全不像一个和病魔长期斗争的病人。在经济方面,他给了原配和女儿还算体面的保障。他之所以找小三,闹出“胚胎”这个事儿,大概率他是“重男轻女”的心思,想要自己的事业财富有人继承。那为什么他不离婚呢?大概率还是钱的事儿,他不舍得他辛苦打拼的事业,婚后共同财产被原配离婚分走一半。再看朱女士,她把一件“家丑”闹到天下皆知,是为了离婚么?不是。她在整个网络上表现的核心诉求是两点:一是要求唐先生与第三者公开直播,签署销毁胚胎的意见书。这又扯到经济上了,毁掉胚胎,是避免有私生子抢她女儿未来的继承财富。公开为小三的花费,是为了以不当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拿回来这些损失。朱女士曾经是金融机构的中层,作为曾经的金融机构从业者,我可以拍着胸脯保证,整个行业肯定有好人,但是没有算不清账的人,而且职业习惯天然容易去算成本收益,风险程度。易地而处,如果我是她,如果我愿意当全职太太而不是坚持本职工作,肯定是觉得丈夫的事业和财富已经到了足够多的地步,自己当全职太太非常安全的地步。否则,我一定会保留工作,宁可多请几个保姆、护工来照顾家庭,而不是自己把自己的最重要独立经济保障给断掉。所以,在我看来,朱女士夫妻的主要矛盾,其实还是财富矛盾,我从整个故事里,没看到太多夫妻感情,也看不出朱女士老公与小三有炽烈的感情。我甚至觉得朱女士是冒了极大的风险的。冒着她和她的父母,她的孩子,她的渣男丈夫和渣男丈夫的父母,这一大家子人几乎透明地暴露在整个舆论场之下,被极端的网络环境容易带向网暴的境地。整个故事就是充满了冷冰冰的算计,哪怕这在婚姻里看上去很残酷,但也现实。我想到了《人民的名义》,高育良的妻子是知道高育良和“红颜知己”在外面胡搞瞎搞的,但是高育良的妻子提出了离婚么?03 从前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可惜没从前了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们也为人父母了,但是我们这代人的感情,真的很少有上一代的纯粹了。
父母那代人,不是不攀比物质,当时男方娶妻也是砸锅卖铁掏个“三转一响”迎新妇进门,但是他们有我们这代人所没有的责任感和道义感。只要结婚了,永远想的是如何把家经营好,而不是因为欲望或者算计毁掉一个家。他们对家庭更多是包容和利他,而在不断压制自己的诉求。
没有爱情基础的,几十年相濡以沫的亲情也足够白头偕老。
正如我最近读一位回忆录,里面就有这么一段:
我的爱人XXX是我高中的同班同学,班主任薛XX老师很喜欢她。我住院期间,薛老师常要她来看我。她有时还带几个包子给我吃,我很感动。我学习好,她很佩服。我家穷,没有什么衣服,一身衣服穿好多天,也没得替换。她同情我,有时接济我一两块钱用。出了院,我觉得她真好,就想同她谈对象,她没同意,也没拒绝。高三时的一天,她说:“人是会变的,你今天对我好,今后未必。”我说:“不会……”回忆录的主人公只许下这一句承诺,后续经历时代洪流,哪怕身居高位,但夫妻感情五十年相濡以沫从未改变,期间十五年异地夫妻,通讯不便,流言蜚语,从未改变这场婚姻的半分底色。那现在是什么样的社会思想和道德环境呢,又是怎么影响婚恋的呢。第一句,我小时候大家写作文会用雷锋举例子,现在的孩子可能不知道雷锋是谁,这是社会从利他到利己的改变。第二句,现在有一种说法,有越来越多男性因为经济条件无法满足在结婚时配偶就能过上相对体面富足的生活(比如全款车房,父母都有养老金,兄弟姊妹要么人数少,要么各自混的不错,整个家庭没有负担),选择直接退出婚恋市场,不去一次次相亲“自取其辱”。社会道德异化到如此程度,当婚姻的首要前提不是感情,不是人品而是物质条件,几千年来社会最基础也最稳定的结构——家庭,就已经开始崩塌了。大革命的故乡,巴黎公社的源头——法国,非婚生子的比例已经是婚生子的几十倍了,因为男女人人自危,能够接受“搭伙”过日子,也能繁衍后代,但是不敢结婚,因为法国的法律对离婚后的赡养义务规定得太重了,几乎无法承担。我们当然不希望,再发展几十年,身处伟大复兴后的国家,回头一看,我们和法国人一样,“有国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