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恭喜应帆又一本作品问世。在美国从事中文创作并结集出版,绝非一件容易的事。应帆在工作家庭诸多的压力下,依然全神贯注写作不辍,其精神令人佩服。
《一个凤凰男和半个纽约客》收录了近八十篇散文作品,内容从儿时故乡成长的回忆,到纽约疫情尚未完全结束,但已经重回曼哈顿上班的年代。时空上跨越了1980年代的乡土中国到21世纪20年代的世界之都纽约。我明白这“纽约客”的意思, 但“凤凰男”就费思量了。我当初望文生义以为是“凤凰浴火、涅槃重生”的意思。
应帆在全书第一篇文章中就对“凤凰男”做了开宗明义的解释。全书近八十篇文章共分六个单元。从儿时的故乡写到在纽约的生活。我小时候学到的歇后语“剃头的挑子”——一头热,应帆小时候在家乡的确是由串街走巷,挑担的师傅剃去这“三千烦恼丝”的。
我也与常人一般,对别人的恋爱史特有兴趣。“文学路上的几段恋情”吸引了我的目光,读后方知这篇是讲其对文学的恋爱。从高中时代起,便写诗歌,写小说,写杂文,组织文学社团发表作品,一直到读康乃尔大学时,仍然以理工男的身份修习英文创意写作课。果然是对文学创作一往情深,永世难忘。 在书中第42页,“……到了美国,面对强烈的文化沖击,我一度以为我将从此和中文绝缘,和文学绝缘,却不料这是一条绝处逢生的文学丝路,一段柳暗花明的文学之旅,一种所有离别都是为了更好的相逢的人生和命运的文学套路。”
书中有33页的篇幅书写母亲,特别是《母亲在美国》的生活种种。文中可以读出老太太极其坚强,在不会英文,连普通话都说不好的情况下,依然生活得很自在。住皇后区,曾一时走失,应帆在家等待多时后,终于与警方联络,方才得知老太太迷路后被带往在警局中,最后由警方将老太太送回了家中,让我们和应帆一起体验了他在美十年来最有戏剧色彩和张力的一刻。
写了母亲后,也同样写了在供销社任职,并为乡里间著名大厨的父亲。在“送别两种”一文的末段书写送父亲坐长途巴士返家的情景,这段文字使我想起的朱自清的“背影”,只不过背影中写父亲怎样在车厢中叮嘱儿子,而应帆的文章却反过来写儿子怎样在父亲上车后提醒父亲旅途上应注意的事项。“上车,帮他把大箱子放好,又跟上去告诉他怎么调节上方的风口,下来,又上去给他钱,说‘万一路上不够怎么办’;下来,又想上去告诉他这车上有厕所的,却最终没有。站在那里,看车启动开出,叹了口气。父亲,真是老了,要我这样地去看顾了。”
除了写父母之外,有一个单元“小三来了” 写其家庭生活,应家多房都是两个儿子的命,在太太的倡议下,他们终于有了“小三”,一个女儿。 文中记录了全家天伦之乐。这篇文字将成为日后孩子们的成长回忆,也是父母可以给儿女的最好礼物。 在《执子之手》文中,一语双关,一方面写给小孩喂奶哄其睡觉时,握紧了小孩的小手,小孩上学时又牵著小手走向学校。另一方面也回忆当初与未来的妻子在上海约会时,不解风情地向未婚妻抱怨其将小拇指抓得太紧了。婚后每每提及此事,“太太总是佯怒一如当初,说:‘我再怎么用力,怎么可能拽断你的手指?当初就觉得你这人怎么隔碜呢?差点就不要跟你订婚了。’但是我实在不记得自己讲过这种混账话,心想自己那时虽然单身惯了一直不解风情,但又何至于愚鲁至此呢?老婆的话我却也只能‘姑妄听之,姑妄信之’了。”(p.132)
书中写苍天,写大地,写亲情,写老师,写朋友,不论写什么主题,文笔都一样的诙谐幽默,令人读了爱不释手。其来美后就读于康乃尔大学,大家都知道康乃尔所在的Ithaca是有名的风景区。让我们欣赏应帆笔下Ithaca的黄昏:“我们找了地方坐下来。西天的颜色由先前的微红渐渐转深,恰如玫瑰的颜色,再转眼,又有些灰暗的调子,像锈红,却多出一样沉静的美。还有些云彩,那一刻若鱼若燕,缓慢地变化着形状,衬著底下黛色的山脊和白茫茫的一片湖水,更有一番情致在里头。”(p.204)
书中也提到了包括王渝在内的七位老师。有两位是理工本科老师,一位是法语老师另外四位都是文学创作方面的师长。由此可见应帆在文学创作方面的努力了。
读《一个凤凰男和半个纽约客》使我联想到沈三白的《浮生六记》。但应帆的写作较沈三白细多了。这不但是一本个人的成长历史,也为一个时代的潮流留下了详细的注解。应帆为有才且肯努力的多元化作家。长安居大不易,在纽约这样快节奏的环境里,在生活工作的重重压力下,仍然能从事文学创作,真是难能可贵。
期望日后应帆有更多的散文,诗歌,小说,戏剧的作品出现,并且能更上一层楼打入英文写作行列,在不久的将来能看到他的文章发表在《纽约客》(The New Yorker)上。
谢谢。
(本文为纽约华文作家协会会长张鸿运先生7月11日在法拉盛图书馆应帆新书《一个凤凰男和半个纽约客》发布会上的发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