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人登门”与“自由恋爱”,描述的是不同婚配方式;整句话目前未见可靠古籍、方志或谚语集出处,更像现代公共讨论中的概括,不宜包装成古训。
它最稳固的依据来自现代中国法律,1950年《婚姻法》明确写道:“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并禁止强迫和第三者干涉,1980年通过、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延续了双方完全自愿、本人亲自登记的要求,2020年公布的《民法典》又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任何一方、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强迫或干涉。
媒人介绍、亲友建议本身并不等于包办,关键在于当事人能否自主了解、选择和拒绝,自由恋爱也不意味着可以省略真实意愿与法定登记,传统婚俗因时代、地区和阶层而异,不能简化成一条从压制到自由的直线。
依现有资料,把这句话理解为现代婚姻法精神的通俗表达,比追认一个未经证实的古代出处更准确:婚事可以有人牵线,但决定结不结婚的人,只能是当事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