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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 人被查办!遭遇婚恋诈骗,报警不立案该怎么办?

  • 2026-08-28 17:25:45
1546 人被查办!遭遇婚恋诈骗,报警不立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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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高检通报 1546 人涉婚介犯罪!婚恋骗局层出不穷,彩礼纠纷和诈骗如何区分?教你固定证据、解决报案不立案难题。

利用恋爱、结婚当幌子,搞婚恋诈骗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搜一下关于婚恋诈骗的数据,仅最高检去年公布的一组数据,就足已令人感到后背发凉,几乎所有婚托、婚骗都盯紧了未婚大龄男性,农村更是重灾区。

仅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婚介行业相关犯罪共计 1546 人。案件当中,既有婚托团伙批量作案,也有个人虚构身份骗取彩礼,还有婚恋平台引流电信诈骗,大量受害人投入金钱与情感,最后落得人财两空。

婚恋诈骗都有哪些作案模式?最高检通报暴露哪些行业乱象?

第一类,婚介机构、职业媒人组织婚托实施诈骗。王某某等 5 人诈骗案中,团伙对外宣称是正规婚介公司,相亲过程全程录像,以此获取当事人信任,将已婚女性包装成单身对象介绍相亲,先后骗取 6 名被害人礼金、介绍费合计 89 万元。还有文化传媒公司招募 KTV、酒吧从业人员充当婚托,累计 128 名被害人被骗 250 余万元。

第二类,个人借助婚介平台虚构身份行骗。苏某某伪造警察证、房产证,谎称自己为在职民警,通过婚介所发布信息,编造家人住院、交通事故赔偿等理由,骗取被害人 8.9 万余元;许某某隐瞒已婚已育事实,在婚恋网站交往,以工程投资、亲属离世为由骗取 300 万元。

第三类,非法跨境婚介衍生多重犯罪。部分中介以旅游、商务考察名义安排人员出入境相亲,甚至存在拐卖妇女、组织偷越国边境、诈骗交织的案件,万某某一案就拐卖 46 名外籍女子入境,通过反复 “嫁人” 牟利 133 万元。

第四类,婚恋社交平台沦为电诈引流渠道。诈骗分子伪装成优质成功人士,获取信任之后,诱导被害人跳转赌博、虚假投资平台。陈某某团伙通过相亲平台物色目标,诱骗 26 名被害人参与虚假赌博,涉案金额 847 万元;另有境外受训团伙借助婚介平台,以投资名义诈骗 1679 万元。

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形式五花八门,骗子的手段也在不断更新迭代、推陈出新。

对于受害人及家属来说,被骗走攒了大半辈子家底的人大有人在。

而被骗后,最让受害人及家属困惑的是,到底应当去公安机关刑事控告,还是去法院民事起诉?这里就涉及到案件性质的问题——你遇到的婚骗到底是婚恋纠纷,还是刑事诈骗?

同样给付彩礼后分开,怎么判断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刑事诈骗?

司法实践中,判断案件性质,罪与非罪的关键,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自始具有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真实意愿。

最高法第三批涉彩礼典型案例对此作出清晰区分。仅仅相识时间短、登记结婚之后因感情矛盾分开,没有证据证明对方一开始就以占有财物为目的,这属于婚约财产民事纠纷。法院可以判决返还彩礼,但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人多次连环相亲订婚,多段婚恋关系时间重叠,收取大额财物后拒绝共同生活、转移资产、失联拉黑,以获取钱财作为核心目的,就会落入诈骗罪的刑事评价范围,不仅要退赔钱款,还会承担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

办案过程中,司法机关不会仅凭单一事实下定论,会综合多项客观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1.双方交往推进节奏;2.是否实际共同生活;3.有无隐瞒婚史与身份信息;4.钱款实际去向;5.是否同时和多名对象发展婚恋关系

遭遇疑似婚恋刑事诈骗,第一步优先做什么?哪些证据千万不能丢?

从实务经验看,不少受害人维权受阻,均由于前期证据处理不当导致。比如:一气之下删除聊天记录,留存零散截图,等到准备报案、起诉时,关键事实已经无法还原。

所以无论后续选择刑事报案,还是提起民事诉讼,证据保全要放在第一位。

第一,完整保留电子证据。不要删除微信、社交软件原始聊天记录,重要对话进行录屏;从官方渠道调取银行、微信、支付宝完整转账流水,每一笔大额转账,对应备注聊天当中的给付事由;通话录音保存原始文件,不要剪辑编辑。

第二,尽可能搜集身份相关线索。获取对方姓名、户籍地、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媒人、介绍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掌握对方同时与其他人相亲交往的线索,一并固定留存。

第三,整理案件时间线。把相识、订婚、每一笔转账、双方发生矛盾、对方失联的时间节点整理成表格,同步备注聊天摘要、对应金额。公安、审判人员可以快速梳理案件全貌,大幅提升维权效率。

报案拿到不予立案结果,还有哪些救济路径可以尝试?

婚恋诈骗案件,公安机关对于主观 “非法占有目的” 证据标准要求较高。不少受害人整理材料前往报案,最后收到不予立案通知,这是该类案件非常普遍的现实困境。如果遇到此种情形,可以分三步递进处理。

首先,向原办案机关申请刑事复议;复议结果依旧维持不予立案,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其次,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提交全部证据材料以及法律意见,请求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开展侦查。

如果刑事途径难以推进,应当及时转向民事诉讼,提起婚约财产纠纷,主张彩礼、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予以返还。

司法实践存在一种特殊情形,法院审理彩礼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明显存在婚恋诈骗嫌疑,可直接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无需当事人再另行报案,最高法卢某诈骗案,就是该情形的典型代表。

受害人及家属常见问题解答:

Q: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就可以排除婚恋诈骗?

A:不能。结婚证只是婚姻的形式要件。即便完成婚姻登记,若证据证实行为人自始没有共同生活的意愿,仅以结婚登记作为骗取财物的手段,仍然可以成立诈骗罪,公开司法判例中已有大量此类判决。

Q:婚恋诈骗案件,媒人、介绍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A:要看主观知情状态。媒人明知对方实施诈骗,仍然撮合相亲、协助隐瞒事实、从中获利,会构成诈骗罪共犯;仅做普通相亲介绍,对诈骗事实不知情,一般不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视具体过错判定。

Q:恋爱交往期间,哪些转账有追回可能性?

A:以缔结婚姻作为前提给付的彩礼、三金、大额购车购房出资,有机会主张返还;520、1314 这类特殊含义小额赠与、共同吃喝玩乐开销,通常无法追回;对方虚构事实骗取的借款,可走刑事控告或者民间借贷诉讼追索。

Q:嫌疑人已经把诈骗得来的钱款挥霍一空,受害人还能挽回损失吗?

A:刑事判决会责令被告人退赔,但最终能否拿到钱款取决于被告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没有财产,损失会存在无法全部追回的风险。维权过程中,受害人应当尽可能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及时申请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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