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呀,我是可以拍被砖的李茶德专家。
今天要来说说,基于婚姻的恋爱保护,谈恋爱时,一定要留个心眼,别被荷尔蒙冲昏头脑了,财产方面,大额给钱留证据,日常消费别计较,遇骗婚要果断报警!
我这里帮大家总结了一下,在恋爱关系中保护财产需兼顾情感与法律,核心策略如下:
一、大额支出的法律定性
1. 彩礼与赠与的界限
• 购房款、购车款等若以结婚为目的(如聊天记录明确提及),法院可能认定为彩礼,分手时可主张返还
• 日常520/1314转账、节日礼物属于消费性支出,法院通常不支持追回
二、资金往来的证据留存
1. 支付备注:转账时注明用途(如“婚房首付”),避免使用暧昧词汇
2. 书面协议:婚前共同购房可签署《出资协议》,明确产权比例
3. 消费凭证:保留共同生活开支记录(如租房合同、家电发票)
三、高风险场景应对
1. 闪婚警惕:相识时间过短(如案例四的3天结婚)需谨慎支付大额彩礼
2. 拒绝道德绑架:对方以“考验诚意”索要财物时,可协商分期支付并留存证据
3. 分手清算:若已共同生活较久(如案例三的4年并育有子女),法律可能不支持追回彩礼
四、维权路径选择
1. 民事途径:通过婚约财产纠纷诉讼追讨(成功率:明确彩礼>日常支出)
2. 刑事报案:遭遇婚托诈骗(如案例五的连环骗婚)应立即报警
实用建议:
• 恋爱期间避免资产混同(如联名账户)
• 30万元以上支出建议公证或律师见证
• 定期核查对方征信(防隐性债务)
法律不保护盲目付出,但保护有准备的清醒者。保持爱的勇气,同时守住财产底线,才是现代婚恋的成熟态度。
最佳实践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了几个关于彩礼纠纷的典型案例,我用大白话给你讲讲其中的关键故事和道理,帮你一看就懂。这些案例都来自实际官司,裁判要点是:彩礼不是随便给的,分手或离婚时能不能退,得看给钱的目的和双方的实际表现。
案例一:买车钱差点打水漂
- 故事:小赵和小李谈恋爱,小赵按习俗给了6.6万彩礼。后来小李说“你给我买辆车就结婚”,小赵赶紧打了15万买车款。结果两人吵翻没登记,小李开车跑回娘家。小赵起诉要退钱。
- 法院说:买车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给的,算彩礼!但因为两人短暂同居过,小李还流过产,最后法院让小李退回部分钱(17万多),没全退。
- 李茶德说:以结婚为条件的大额支出(如买房买车),分手时可能能要回,但得扣除共同花销和女方付出。
案例二:日常转账不算彩礼
- 故事:小刘和小张网恋同居,小刘经常给张转账(包括520元这种情侣数字),总共3万多。分手后小刘想要回,说这是彩礼。
- 法院说:这些钱是恋爱日常开销,比如买菜、买衣服,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不用退!而且两人互有转账,属于情谊行为
- 李茶德说:平时发红包、逛街消费的小钱,分手时别想着要回,法律不支持。
案例三:同居多年彩礼不退
- 故事:小王和小孙办婚礼后同居4年,还生了孩子,但没领证。分手后小王想要回20万彩礼。
- 法院说:都一起过日子这么久了,彩礼早用在生活开销里,女方养孩子付出多,退钱不公平!
- 李茶德说:如果两人像真夫妻一样长久生活并有孩子,彩礼就算“消耗”完了,退不了。
案例四:闪婚骗钱全退
- 故事:老郑和吴某相亲3天就领证,老郑给了20万彩礼。结果吴某十几天就溜了,发微信说“没感情,离婚”。老郑起诉。
- 法院说:这明显是借婚姻骗钱!虽然领了证,但没共同生活,彩礼全退。
- 李茶德说:闪婚收完钱就跑路,属于骗婚,法律支持全额追回。
案例五:骗婚坐牢加赔钱
- 故事:卢某以相亲为名,同时骗了好几个人,共骗了上百万彩礼。被害人起诉后,法院发现这是刑事犯罪。
- 法院说:这不是普通纠纷,是诈骗罪!判刑+退赔所有损失。
- 李茶德说:专业婚托骗彩礼,直接报警抓人,别光打民事官司。
以上案例均整理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原文载于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魏哲哲)。如需查看详细报道,可搜索“最高人民法院涉彩礼典型案例”或访问人民日报客户端相关页面。
参考文件恋爱期间消费、婚前买房买车,是否属于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