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是买卖,彩礼并非价金。最高法用典型案例为彩礼纠纷立下新规。
婚姻家事律师在日常咨询中,常常面对这样的问题:“律师,我家送了20万彩礼,现在婚事黄了,能要回来吗?”“婚前给对方买的车,算是彩礼还是赠与?”
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上升,法律适用难点多。2026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为这些难题提供了明确答案。
一、彩礼认定的重大变化:购房款、购车款可视为彩礼
传统观念中,彩礼多是礼金形式,但最高法通过最新案例明确了新的裁判规则:以婚姻为目的给付的购房款、购车款等大额款项,具有彩礼性质。
在“赵某诉李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中,赵某在订婚时给付礼金6.6万元,后又应李某要求支付15万元购车款。双方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法院认为,购车款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具有彩礼性质,判决部分返还。
这一认定反映了彩礼形式的演变。如今,直接给付大额现金的情况减少,而代之以购房、购车等大额支出。新规则将这类支出纳入彩礼范畴,适应了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提示:为防范风险,婚前大额财物给付最好明确目的,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
二、彩礼返还的考量因素:从“唯登记论”到“实质审查”
过去,彩礼返还简单以是否办理结婚登记为界限。新规则则强调实质审查,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是否孕育子女、彩礼实际用途等多重因素。
共同生活时间是核心考量因素。在“王某诉孙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中,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4年并生育一女,法院判决不予返还彩礼。
反之,在“郑某诉吴某离婚纠纷案”中,双方相识3天即闪婚,婚后共同生活仅10天,法院认为这属于“拒绝共同生活”的情形,判决全额返还彩礼。
是否孕育子女也是重要考量。最高法案例表明,对于已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的情况,即使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不支持返还彩礼。
三、彩礼范围的合理界定:区分彩礼与日常消费
最高法典型案例明确了彩礼与日常消费的界限:“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以及“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
在“刘某诉张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中,刘某在同居期间向张某多次转账共计31500元,其中包含多笔520元象征性转账。法院认为这些属于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具有彩礼性质,判决不予返还。
这一区分体现了法律不介入情谊行为的原则,避免了恋爱期间一方通过小额给付获取不当利益的可能。
四、律师实务建议:2026年彩礼纠纷预防与应对策略
1. 婚前协议:明确大额财产性质
对于购房、购车等大额支出,建议通过婚前协议明确财产性质和归属。协议应明确记录给付目的、财产归属以及婚姻不成或离婚时的处理方式。
2. 证据保留:完整记录交易流水
妥善保存证据是维权基础。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婚礼照片、视频等,特别是能证明给付目的的对话记录。
例如,在最高法案例中,法院正是依据聊天记录认定购车款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
3. 时效把握:民事刑事交叉应对
彩礼纠纷涉及民事与刑事交叉问题。如发现对方可能在短期内与多人发生彩礼纠纷,可能涉嫌诈骗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最高法案例表明,即使民事判决已经作出,也不排除刑事责任追究。
当您在婚恋关系中遇到彩礼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应对策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彩礼纠纷方面的疑问,欢迎添加微信 Lawyer_HzLi 联系。
本文作者系杭州黎轩律师团队合伙人,专注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