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因情感纠葛引发的故意杀人案。
经查,嫌疑人魏某与被害人宋某某系情侣关系,在一起同居期间,魏某为宋某某花费了七万余元。2023年1月29日,即农历正月初八,因宋某某欲与魏某分手,魏某一时激愤,担心自己人财两空,遂于当日下午17时许,在二人租住的出租屋内用家用电饭锅的电线将被害人宋某某勒死。后魏某将被害人尸体装入皮箱内,拉至其老家的一处废弃土豆窖内掩埋。
因该案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延伟带头承办该案,认真审查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详细核实了相关证据材料,认为犯罪嫌疑人魏某故意杀害被害人宋某某,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有逮捕必要。遂于6月2日依法对魏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同时,针对已有证据,随案向公安机关制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后续侦查方向,载明取证事项,以确保该案能形成严密证据链条,有效打击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犯罪嫌疑人魏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健康,将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本案也提醒大众要提高道德约束力,构建健康、合法婚恋关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为维护神木市域内良好的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严格执法。始终对域内恶性犯罪案件秉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有力地维护了神木市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