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平法院审结一起恋爱借贷案,原告小张持被告小刘出具的 8 万元借条起诉追讨。小刘辩称系恋爱共同支出,否认借贷。法院认为,借条是借贷合意的直接证据,且小刘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晓签字后果,遂判决小刘偿还借款 8 万元。
来源:延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