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恋爱日常的小额消费,如:请客吃饭、送小礼物、特殊意义的红包或转账等,这一类属于日常的礼尚往来,也符合大众认知的社会交往中自愿赠与行为,像“520”、“1314”等有特殊意义的转账,大众更多认知是表达爱意行为,也达不到“花”我钱的标准,在法律认定上也是属于维系感情的赠与行为,分手后提起诉讼也不支持返还。
所以,我给姐妹们的建议是量力而行,明确告知对方你的消费观、价值观,争取在消费观上达成一致,毕竟现在恋爱不是讲要三观一致嘛,三观一致才能走的长远。当然也要警惕对方“道德绑架”说:“你不爱我了”、“不信任我了”这样的话来让你买单,这种很下头。
第二:大额经济往来,如借钱、投资、救急、共同买房买车等,这些情形是分手后的纠纷高发区。如主张借贷:我们则需要证明有明确的借贷合意及交付借款本金的行为,如果仅凭转账记录或光凭聊天记录一般很难认定借贷关系的成立。所以,如果恋爱期间男朋友向你提出借款了,那我给姐妹们的建议是一定要让对方书写《借条》,并且要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借款本金,并转账备注“借款”二字。切记不要现金交付和不打借条,也许你们在热恋时觉得无所谓,但是分手后要不回来钱可是人财两空,到时候再抓耳挠腮可就没办法了。
认定以结婚为目的赠与要求返还:像彩礼、购房款、购车款等大额花费支出,若最终未结婚,可以要求返还。
第三:开通“亲密付”或“亲属卡”,随着支付方式的多元化“亲密付”或“亲属卡”的支付方式方便你我他的同时,也存在风险,这类花费要分辨出具体费用的花费人较为困难,而且也会被视为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