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底,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返还15万元彩礼。他向法庭出示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这笔彩礼是向亲友借来的,如今自己背负着沉重的债务压力。
张某辩称,自己在恋爱期间一直经济上照顾刘某,情感上也多次忍让,与前女友的聊天并未超出正常界限,不应被认定为“过错方”。
而刘某的答辩意见截然相反。她表示,自己已经为张某生育了孩子,独自抚养孩子近5个月,付出了巨大的时间与精力成本。
同时,张某与前女友藕断丝连的行为,是导致自己抑郁发作、婚约破裂的主要原因,张某作为过错方,无权要求返还彩礼。
此外,刘某提出,孩子应由自己抚养,张某需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这场诉讼,本质上是情理与法律的碰撞。
一边是张某借债付彩礼的经济压力
一边是刘某生育抚养孩子的身心付出
一边是未缔结婚约的法律事实
一边是共同孕育子女的情感牵绊
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成为法院审理的难点。
法院审理过程中,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
该规定明确,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避免利益失衡。
结合本案事实,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考虑到刘某已生育孩子并独自抚养近5个月,付出了较多心血;同时张某借债支付彩礼确有经济压力,且双方对婚约破裂均存在一定责任,酌情确定刘某返还50%彩礼,即7.5万元;孩子由刘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
这份判决,看似是“各打五十大板”的折中结果,实则折射出当前农村婚约纠纷的普遍困境。
高额彩礼、未婚先孕、情感破裂、子女抚养,这些元素交织在一起,让原本的喜事变成了烦心事,甚至引发恶性纠纷。
近年来,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形成攀比之风,“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三年对治理高额彩礼、移风易俗提出工作要求。像张某这样,为了凑齐彩礼不惜借债的情况,在农村地区并不少见。
一旦婚约破裂,彩礼返还问题便成为矛盾焦点。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明确,彩礼返还需综合考量共同生活、孕育情况等因素,既保护了给付方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接收方的付出,尤其是女性在妊娠、分娩、抚育子女等方面的特殊牺牲。
但法律能解决财产纠纷,却难以抚平情感创伤。这场纠纷中,最无辜的莫过于那个刚出生的孩子,她一出生就面临父母分离的局面,成长过程中缺少完整的家庭关爱。
而张某和刘某,一个背负债务,一个独自抚养孩子,原本的青春年华都被这场破碎的婚约蒙上阴影。
回望整个事件,倘若张某能在恋爱期间坚守边界,与前女友彻底划清界限;倘若刘某在发现问题后能冷静沟通,而非采取极端指控的方式;倘若双方家长能理性介入,而非一味纵容矛盾升级,或许结局会有所不同。但现实没有如果,感情一旦破裂,再难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