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喽,相信大家还不知道了,公众号最近改版,不再按发布时间推送,如果文章打开率太低,或者点赞不高,就会默认你不喜欢这个号,从而停止推荐,我们的号可能因此就会被“淹没”了。
账号创作至今几年了,相信这里已经成了很多养老人的家了吧
大家记得把我们账号星标★
记得随手给我们点个 👍【赞】 或是
【在看】
就当鼓励下我们呗!!!

详情:领航之道 || 北京大学战略决策与管理心理学高级研修班报名中……
却成了30多岁女子谋财的工具!
直至老人弥留、家属报警
骗局才破……
近日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
这起案件的判决书
引发关注
福建女子林某,初中文化,2019年,时年32岁的她在上海工作期间,认识了上海七旬老人石某,之后双方发展为男女关系。后来,年逾八旬的石某弥留之际,手写关于林某为自己生育一子的材料,家属随后报警。2024年5月8日,林某在福建福安市被民警抓获。
2025年4月10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林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二十万元,同时追缴或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一审宣判后,林某不服上诉
辩称仅以自己孩子生病
冒充石某孩子生病骗了4.5万元
其余钱款均为石某自愿赠与
未虚构怀孕事实
其辩护人提出,林某与石某系情人关系,部分钱款属民事赠与;
2021年2月前石某支付的30万元是因林某怀孕自愿给付,与诈骗无关;
后续资金可能是包养费或生活费;
林某是否为石某流产事实未查清;
石某报案意愿及自书材料真实性存疑,且林某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审查认为
↓↓↓
石某弥留之际
手写材料、家属帮忙报警
符合法律规定
林某到案后先供认诈骗,后翻供理由反复矛盾:
曾称怀石某孩子后在私人诊所流产,与查证事实不符;
上诉时称“从未告知石某孩子是他的”,庭审中又改口称确怀石某孩子且石某陪同检查后引产;
还辩称钱款因情人关系、裸聊所得,与历次供述不符。
此外,在案微信记录显示,林某多次以“为石某生子辛苦”索钱,还发送“石一凯”的医院预约单,聊天均以石某为孩子父亲为背景,与林某此前供述印证。
法院认为,从常理判断,80岁且重病的石某,在林某回福建后几乎不见面的情况下,不可能因情人或裸聊关系多次支付巨款。
法院认定
↓↓↓
涉案钱款均为
女子林某虚构老人之子“石一凯”骗取
其上诉理由及辩护人意见均不成立
最终,上海二中院裁定: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网友热议
偷鸡不成蚀把米、判得好!





来源:新闻坊综合红星新闻、中国裁判文书网、新民晚报、网友评论
编辑:lady w
相关阅读

寻求:受多家海内外公司委托收购,投资!!!
要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项目,投资老年护理院,投资居家护理, 有养老土地的项目等……证照齐全!北上广及全国各省会城市……各种方式合作可谈!
有需求请留言或扫描添加微信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公众号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 | ![]() |
点击图片
了解北大系列课程简章


详情:创新引领,智启新程||北京大学医院管理领军人才研修班(第5期)报名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