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和周律在分析一个同居资产案中,提到了2026.1.9最高院发布的第三批涉彩礼纠纷的典型案例,趁着周末梳理下,发现裁判逻辑已经彻底转向「共同生活实质」:
1. 恋爱转账≠彩礼
• 日常520、1314属于感情赠与,法院一般不调整
• 但“买车后结婚”的15万购车款,被认定为彩礼
• 关键:聊天记录能否证明“以结婚为目的”
2. 彩礼返还看“实质”不看“登记”
• 未登记但同居4年+有子女 → 彩礼不返还
• 登记10天就分居 → 全额返还
• 法院权重:共同生活时间(40%)、子女(30%)、用途(20%)、过错(10%)
3. 企业主特别风险
• 婚前房产出售后款项混入家庭账户,可能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 股权分红属于共同财产,增值部分需看贡献
• 解决方案:婚前协议 + 独立账户 + 清晰流水
用企业经营思维看婚姻:权责分离、审批流程、档案管理。感情是基础,法律是工具,两者配合才能走得稳。







延伸学习
这份个人的读书笔记以图片方式发了,需要pdf的小伙伴滴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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