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2010—2020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的一项研究显示,在配偶相识方式上,不同路径与婚姻体验存在明显差异。研究发现,相比通过媒人或他人牵线搭桥而结婚的夫妻,自主相识、自由恋爱走入婚姻的人整体婚姻满意度更高。进一步分析还表明,在“他人介绍”这一类别中,经由家人介绍而结婚的夫妻,其婚姻满意度普遍低于通过朋友介绍建立关系的夫妻。
从历史角度看,夫妻相识的方式长期以来并非源于自由恋爱,而更多依托于家庭安排、社区关系、宗教组织或正式的婚介体系。在早期社会中,婚姻主要承担着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层面的功能,其重要性往往高于个体情感和个人意义。
在许多文化背景下,父母或家族成员在择偶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社会阶层、宗教信仰、族群归属以及家族声望,都是衡量婚姻是否“合适”的关键标准。相比之下,浪漫情感常被视为次要因素,甚至被认为可以在婚姻建立之后逐渐培养,而非结婚之前的必要条件。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个人的社会流动性显著提高,人们在婚姻选择上的自主空间也随之扩大。工作场所、学校以及各类社交活动,为男女提供了自行结识伴侣的机会。进入20世纪后期,约会逐渐从家庭和社会主导转向个体主导,择偶标准也越来越围绕个人偏好、情感体验与心理契合展开。
到了当代,在线约会平台、社交媒体和移动应用的普及,彻底改变了人们相识与择偶的方式,潜在伴侣的范围被前所未有地拓宽。与传统社会相比,现代婚姻更强调爱情、情感满足与心理共鸣,而不再主要以履行社会义务或家庭期待为核心目标。
这项研究将夫妻相识方式概括为两种基本类型:主动结识与非主动结识。其中,“非主动结识”主要指在外部力量介入下建立的伴侣关系,包括经由朋友、父母或其他亲属介绍相识,以及通过明确以婚姻为目标的平台或活动结成的关系,例如电视相亲节目、婚恋类在线平台以及大型线下相亲活动。与之相对,“主动结识”则强调个体在日常生活情境中的自主互动,比如在学校、工作场所等环境中通过自然交往发展出的关系,或是在并非以寻找婚姻对象为主要目的的线上平台和活动中相识,这类平台和活动本身并不以配对或成婚为核心目标。
本研究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项目的数据展开分析,所使用的数据覆盖2010年至2020年。CFPS是一项具有全国代表性的纵向调查,系统收集了社区、家庭及个体层面的多维信息。本研究选取了来自中国25个省级行政区、共12883名受访者的样本作为分析基础。
研究人员重点考察了两类核心变量:一是择偶方式,即受访者最初是如何与伴侣相识的;二是伴侣关系满意度,通过问题“总体而言,您对目前的婚姻/同居关系有多满意?”进行测量。通过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作者比较了不同相识路径与婚姻或同居关系满意度之间的差异。
结果显示,与通过他人或机构介绍认识伴侣的个体相比,自行结识伴侣(即主动结识)的人对其婚姻或同居关系的总体满意度更高。进一步细分后发现,在“非主动结识”中,经由家人介绍而建立关系的情侣,其满意度通常低于通过朋友介绍相识的情侣。此外,与在线下自然情境中结识伴侣的人相比,通过网络(非婚恋平台)认识伴侣的参与者,其关系满意度也相对较低。
总体而言,这项研究揭示了择偶方式与婚姻或伴侣关系满意度之间存在显著关联。从更广泛的角度看,恋爱或婚姻关系的质量主要取决于伴侣双方的性格特征以及长期互动的方式与质量。在这一意义上,最初的相识方式或许更多反映的是个体在亲密关系中的总体行为倾向,而非单独决定一段关系好坏的关键因素。
参考文献:https://doi.org/10.62177/chst.v2i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