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例遇上现实中的婚姻诈骗,一纸判决不仅划分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更为无数家庭敲响了警钟。
2026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起涉及诈骗罪的涉彩礼纠纷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卢某以相亲、订婚为名骗取财物,最终被法院判决犯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
这一判决明确向社会传递了一个信号: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不再仅仅是民事纠纷,一旦符合刑法规定,将面临刑事制裁。
01 民事纠纷到刑事犯罪的界限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这批典型案例中,案例五格外引人关注。卢某身涉多起彩礼纠纷,且受案时间集中、部分交往时间存在重合。
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经侦查,卢某存在以相亲、订婚为名骗取财物的行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卢某犯诈骗罪。
彩礼纠纷从民事领域延伸到刑事领域,显示了司法机关对此类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02 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要点
最高法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确立了三条裁判要点,为处理涉彩礼纠纷提供了明确指引。以婚姻为目的的购房款、购车款等大额支出,应视为具有彩礼性质。
如果一方当事人以婚姻为目的向另一方给付购房款、购车款等大额款项,应视该款项具有彩礼性质。在案例一中,赵某因李某答应在其买车后办理结婚登记而支付购车款,法院认定该款项具有彩礼性质。
在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法院综合考虑实际消耗、共同生活时间、孕育等事实,酌定李某返还部分金额。这一裁判体现了司法实践中的比例原则和公平考量。
03 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法律后果
案例四展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在民事领域的法律后果。郑某与吴某经人介绍相识仅3天后便办理结婚登记,吴某接收彩礼后结婚10余天就借故离开。
尽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相处时间明显较短。法院结合具体案情,支持了郑某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吴某返还全部彩礼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表明,法院不仅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办理结婚登记这一形式要件,还要结合双方相识背景、共同生活情况、过错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
04 消费支出与彩礼给付的区分
在涉彩礼纠纷中,如何区分日常消费与彩礼给付是关键问题。最高法明确,一方为表达或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范畴。
案例二中,刘某在同居关系结束后要求张某返还的款项,系日常多次转账形成,其中包含特殊含义的转账,且双方互有转账。张某也有生活消费和为刘某购买衣物、充值话费等支出。
法院认定这些转账系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属于情谊行为范畴,不宜由司法调整,因此对刘某要求返还的主张不予支持。
这一裁判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正常恋爱交往与借婚姻索财的审慎区分。
随着最高法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的发布,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的法律边界进一步明晰。从民事返还到刑事责任,司法实践表明,任何试图以婚恋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案例中的卢某因涉及多起彩礼纠纷且时间重合,最终被定性为诈骗犯罪。这警示那些试图通过虚假婚恋骗取财物的人,法律的制裁不会缺席。对普通公众而言,这些案例也提供了识别和防范婚姻诈骗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