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痛苦的一周工作,周末,和男朋友出去玩,中途,他看到三里屯有新开的“貂咖”,问我要不要去。
我思考了一会儿,说不去了。
在思考的过程中,我尝试把重心放在:“我是不是真的感兴趣,真的想去”上面,但还是难免想到:好像也不是非去不可?
当然,所有的娱乐行为都不是非做不可,都只是一种“非必要”的快乐。
我似乎从来不会“尽兴快乐”。
那时我们走在去往国贸的路上,路旁是一些高级酒店和漂亮跑车,我开口:
你会不会有一种“快乐羞耻”?
似乎也不能称之为羞耻,只是觉得,我不需要“尽兴快乐”,每次快乐一点就够了。比如今天出来逛街就很开心了,不用再去唱歌或去咖啡馆了;或者今天已经吃了很好吃的餐厅,那就不用再去酒吧喝小酒了。
好像我的快乐是有限的一样,要节省点用。
当然当然,这也和经济有关,毕竟每样娱乐活动都需要花费一笔,所以“有限快乐”的根本原因或许是“有限经济”?
冬冬说,他好像有另一种感觉,可以称之为“快乐代价”,好像快乐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想象:是不是像出去玩了几天,回来就会想需要学习几天?
他想想说差不多,似乎一直会有用“痛苦”来中和“快乐”的想法,仿佛快乐是偶尔偷来的,得还回去。(虽然不一定会还,但是“偷”的心态始终存在。)
根本做不到心安理得地快乐。
不知道这种状态是不是普遍现象,或是“老中”特有的群体性快乐羞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