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新闻媒体不知为何披露了早在去年4月份在法律上就有了定论的大同市一对存在民间婚约关系的男女之间的刑事纠纷发生之后双方在电梯轿厢内肢体冲突的监控视频画面,并结合多家评论形成了庞大且密集的信息矩阵,其中就包括了中国妇女报社评论部在其微信公众号“此刻有言”发表的《关键证据首次曝光,再次印证山西订婚强奸案判决无可辩驳》。
在去年上述案件舆情沸沸扬扬的时候,我曾经就围绕着“性同意-性不同意”这个并非严谨法律概念的争论焦点做了深度的解析,并提出了民间对于此案判决的不同看法来自于“附带条件的同意是完全同意的唯一形态”的“潜共识”。
当然,我依然是十分相信掌握更全面信息的司法公务人员的专业与公正的。只是非常怀疑新闻媒体将一件群众虽然不能完全理解但是逐渐淡忘的案件大张旗鼓地“冷饭热炒”的实际效果究竟是在塑造共识还是加剧撕裂?很明显,那些高高在上的新闻媒体只有一味的规训,而没有回应反对者的关切。
其中中国妇女报社评论部的部分断言在表现“一味的规训”上尤为典型,例如其告诫读者男女婚恋的核心要义“永远”是“自愿且明确的合意”,违背他人意志的强迫行为“都是”犯罪。“永远”与“都是”这样的绝对性字眼很明显偏离了男女婚恋实践中复杂的相对性。
男女婚恋之中自然存在着大量的“同床异梦”,但是在普遍的人格与经济双重独立的社会大环境下,“亲密”显然是男女婚恋的前提条件,而不是男女婚恋中不应当被“默许的老旧观念”。“订婚”一类的民间习俗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却必然包含了不同于“未订婚”的要约与承诺。媒体为了平息大同个案的争议,而将富有契约精神和维稳价值的民间习俗贬得一文不值。这种大搞虚无主义的方法论,实在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中国妇女报社评论部将男女婚恋中的互动简单化为黑白分明的“自愿”与“强迫”的二元对立,并忽略了“精神强迫”、“经济强迫”与“道德强迫”等现实,将“强迫”进一步简单化为“身体强迫”。又由于男女体质上的天然差异下男性的优势,于是男女婚恋变成了男方单向的“强迫”与女方单向的“自愿”。
妇女解放运动搞了几十年,中国妇女报社评论部的思想深处居然有一种“男主动/女被动”的不对等婚恋观。看似强化了女性的权利,其实却将男女婚恋异化为竞价交易。“价高者”看似是这场交易的赢家,其实却是十足的冤大头。男女婚恋中的对抗走向了更加激烈的对抗。
稍微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男女婚恋关系是在冲突与磨合之中走向成熟与稳固的,并且无时无刻不因为种种现实问题陷入新的冲突与磨合之中。男女婚恋中“自愿”与“强迫”是相对的,“勉强”、“变通”、“说服”才是关系融洽的人生智慧。
人性维度之复杂,既没有一模一样的两个人,也没有始终如一的一个人。对于男女婚恋,如果抛弃了“一诺千金”的传统价值,大搞“自然选择”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大搞“自愿”与“强迫”二元对立,那么最终被动摇的必然是“一夫一妻制”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