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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我送她的项链、转账的红包,能要回来吗?”
“为她还了好几年房贷,现在一拍两散,这笔钱就白给了?
相信很多人在恋爱分手时,都会陷入这样的困惑
付出了真心,也花了不少钱,最后却落得人财两空,连一句体面的告别都没有。更让人无奈的是,很多人不知道,有些钱能要回来,有些钱,只能当作“真心的学费”。
今天,周律师就用最直白的话,帮你分清边界:
恋爱期间送的东西,能不能要回,核心就看一点
——是否以结婚为目的赠与。
彩礼、五金、大额财物(比如大额转账、用于结婚准备的房产首付等)。这类赠与的本质,是基于“结婚”这个前提,相当于“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最后没能结婚,这个条件就没达成,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
我曾办过一个真实案例:男方在恋爱期间,主动帮女友偿还了5年房贷,累计金额近20万。两人分手时,女方拒不承认这笔钱的性质,认为是男方自愿赠与。男方果断起诉,法院最终认定,这笔大额款项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的付出,判决女方返还大部分款项。
情人节红包、生日礼品、日常吃饭逛街的开销等。这类赠与更偏向于“情感表达”,没有附加“结婚”的前提,属于无偿赠与,一旦送出,就不能再要求返还。
比如你给女友发的520、1314红包,送的口红、包包,哪怕最后分手,也只能自认倒霉。
最后送大家一句真心话:感情可以落幕,但钱财不必糊涂。懂法,不是让你斤斤计较,而是让你在付出真心的同时,也守住自己的底线,不至于输得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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