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事会:恋爱同居期间转账诉民间借贷,没有被支持?咋回事儿?
深秋的相亲角总是热闹非凡,五年前的赵奶奶就是在这里,一眼从人群里挑中了黄爷爷。那会儿赵奶奶身边围着好几个追求者,可她就喜欢黄爷爷身上那股斯文劲儿 —— 说话慢悠悠的,还总爱讲些老辈儿的趣事儿,逗得她直乐。“当时就觉得,这老爷子儒雅又幽默,跟他过日子肯定舒心。” 后来赵奶奶常跟人念叨这话。黄爷爷是离异,赵奶奶是丧偶,俩人都经历过婚姻的起落,对领结婚证这事儿看得很淡。交往了半年,赵奶奶就搬进了黄爷爷家,开启了同居生活。平日里赵奶奶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早上变着花样做早餐,晚上帮黄爷爷熨好第二天要穿的衣服;黄爷爷也不含糊,每月都会给赵奶奶一笔钱当家用,逢年过节还会额外给些零花钱。这一住,就是十年。变故发生在三年前,黄爷爷突发脑梗,在医院躺了大半个月。那段日子,赵奶奶几乎没合过眼,喂饭、擦身、帮着做康复训练,事事亲力亲为。好在黄爷爷恢复得不错,就是说话不如以前利索,性格也添了点执拗。赵奶奶没在意,只觉得人老了难免有脾气,依旧细心照料着。今年春天,俩人商量着去南方旅游,想趁着身子骨还硬朗多看看风景。可没成想,这趟旅行竟成了俩人关系的 “分水岭”。那天导游推荐了两条路线,赵奶奶想去爬山,黄爷爷却执意要逛古镇。俩人吵了几句,赵奶奶想着 “跟团走别掉队”,就先跟着大部队爬山去了,临走前还叮嘱黄爷爷 “别乱跑,赶紧跟上来”。可等她回头找,却看见黄爷爷正跟团里另外两个老奶奶聊得热火朝天,压根没动地方。旅游回来,黄爷爷的火气就上来了,一口咬定赵奶奶 “丢下他跟别的老头儿走了”。赵奶奶委屈得直掉眼泪,解释了好几遍是怕耽误大家行程,可黄爷爷根本不听。俩人陷入了冷战,谁也不跟谁说话。没过多久,赵奶奶心灰意冷,提出了分手。这一提分手,黄爷爷更急了,拿出一个记账本,翻着页跟赵奶奶说:“这十年我给你的钱,加起来有二百万了!你得还我!” 赵奶奶愣住了,“这钱不是你给的家用吗?日常买菜做饭、家里添家具,还有我女儿结婚你给的份子钱,都是花在正经地方的,怎么成要还的钱了?”俩人说不通,黄爷爷直接把赵奶奶告上了法院,案由是 “民间借贷”。法庭上,黄爷爷拿着转账记录说:“我这十年陆续转给她二百万,都是借她的,现在我们分手了,她必须还。” 赵奶奶红着眼眶反驳:“这些钱都是日常开销,他每月给家用是自愿的,我照顾他十年,难道还抵不上这些钱?再说,哪有借钱不打借条,还借十年的?”法官仔细查看了证据,发现黄爷爷提供的转账记录里,没有任何一笔备注 “借款”,也没有借条、聊天记录等能证明 “借贷合意” 的证据。反而从双方的生活细节来看,这些钱大多用于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消费、家庭物件购置,还有一部分是人情往来的份子钱,符合恋人同居期间的财物往来特征,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 “民间借贷”。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黄爷爷的诉讼请求。法官还特意解释:“民间借贷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双方有借贷的合意,比如约定了借钱要还、还利息等;二是有款项实际交付的证据。而本案中,黄爷爷的转账更像是对同居生活的经济支持,没有证据证明是借款,所以无法支持他的诉求。”恋爱同居期间的钱往来得拎清楚,要是真打算借钱,一定要写借条、留好聊天记录,明确是 “借贷”;要是日常家用、自愿赠与,别等分手了再往 “借钱” 上靠。还有就是,彼此都要点脸。是借的钱就痛快认下,还给人家;不是借的钱,也别再往回硬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