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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安法院情人节特辑:恋爱不“踩雷”,这份“法”式浪漫请查收!

  • 2026-10-14 13:56:28
乾安法院情人节特辑:恋爱不“踩雷”,这份“法”式浪漫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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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又是一年情人节,玫瑰、巧克力、甜蜜告白……空气里都是恋爱的味道。

恋爱法律避雷指南

乾安县人民法院也想送您一份特别的礼物——恋爱法律避雷指南。

      爱要浪漫,更要清醒。从红包转账到隐私边界,从彩礼纠纷到分手“欠条”,法律不是用来算计爱情,而是用来守住体面。

这份“法”式浪漫,请和心动一起收下。

红包转账:是“我爱你”还是“我借你”?

情景:情人节发了5200,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法官说:

▶▶▶

示爱红包

       520、1314这类“示爱红包”,法律默认是无条件的赠与——发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分手后原则上不能要回。

       但如果转账备注里写了“借”“周转”等字眼,或者对方明确表示“过两天还”,那就是借贷关系,分手后可以起诉要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提醒:

      大额转账(比如五位数以上)如果不想被认定为“纯爱的代价”,最好写清用途。爱可以不求回报,但钱最好有来有去。

礼物贵重:送出去的钻戒,分手能要回吗?

情景:为了求婚买了钻戒,婚没结成,戒指归谁?

法官说:

▶▶▶

房、

车、钻戒

     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贵重财物(房、车、钻戒),属于附条件赠与。

     条件没有达成(没领证),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

     但平时送的普通的包包、手表、手机,只要没有明确“结婚才给”,一般视为普通赠与,分手后要不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提醒:

       “送得起就别后悔”——但如果你送的是“定情信物”,留个心眼总没错。

查岗偷看:爱不是侵犯隐私的通行证

情景:趁对象洗澡翻手机,算违法吗? 

法官说:

▶▶▶

算

        算。即使是恋人,也没有权利私自查看对方手机、聊天记录、定位信息。

       如果情节严重,比如破解密码、窃取隐私,甚至用隐私要挟对方,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提醒:

爱是信任,不是监控。想看可以问,别偷。

分手费:写了欠条就要给?

情景:分手时一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另一方被迫写下欠条。

法官说:

▶▶▶

青春

损失费

       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个概念。

       如果欠条是被胁迫写的,可以申请撤销;如果双方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并写进书面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对方愿意给,法律不拦着;对方不给,法院不支持强制执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提醒:

分手体面一点,别让旧情人变成欠债人。

同居买房:分手了,房子怎么分?

情景: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买房,只写了一方名字,分手后另一方还能分吗?

法官说:

▶▶▶

能

        能。同居期间财产不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而是按一般共有。

       只要能证明自己出了钱(银行转账、聊天记录、录音等),法院会根据出资比例、贡献大小分割。

       只写一方的名字,不代表财产就是他一人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情提醒:

       买房是大事,名字和出资都写清楚,爱情才经得起算账。

婚约彩礼:给了能退吗?

情景:订婚给了彩礼,分手了,钱还能要回来吗?

法官说:

▶▶▶

可以

可以,但有条件。

以下三种情况,法院支持返还彩礼: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2. 已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

提醒:

      彩礼是传统,不是买卖。谈钱不伤感情,不谈钱才伤钱

恋爱暴力:不只是动手才算

情景:对象天天发短信辱骂、跟踪、骚扰,算犯法吗?

法官说:

▶▶▶

算

        算。

       恋爱关系中的精神暴力、经济控制、跟踪骚扰,同样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将同居关系纳入保护范围,受害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提醒:

      爱是温柔,不是恐惧。不舒服,就喊停。

写在最后

        法律从来不负责教人相爱,

      但它能在爱散场时,拦住最后那点不堪。

乾安法院愿所有爱情:

始于心动,忠于法律,终于体面。

情人节快乐,愿您既有软肋,也有铠甲。

乾安县人民法院

撰稿:李嘉欣

初审:徐洪敏

复审:李嘉欣

终审:王兰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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