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的北京,风里都飘着一股子躁动的气。长安街的梧桐叶黄了又绿,三环外的高楼正一层层往上蹿,出版社的油墨香混着街头的烤红薯味,酿出一个遍地机遇的时代。
林晚晴就是踩着这股浪潮,一头扎进了京城的出版圈。
她是名牌大学文学系的高材生,一毕业就被分配到了名头响亮的《北方文学》杂志社。报到那天,编辑部主任捏着她的报到证,眯眼打量着这个穿白衬衫、梳马尾辫的姑娘,随手一指角落里的办公桌:“小林啊,先跟着老陈做助理编辑,多学学。”
老陈是编辑部的老人,稿子改得细,却少了点闯劲。林晚晴不一样,她眼里有光,手上有劲。别人嫌跑出版管理处麻烦,她蹬着二八大杠,顶着大太阳一趟趟往那儿跑;别人觉得小众文学书没市场,她偏从一堆来稿里扒拉出一本知青回忆录,熬了三个通宵改稿,跑选题会拍着胸脯保证“这书能火”。
那本书真的火了。不仅拿了当年的全国优秀文学图书奖,还一版再版,印数突破十万册。庆功宴上,主任举着酒杯拍她的肩:“晚晴,以后文学编辑部,你说了算!”
二十五岁的林晚晴,成了杂志社最年轻的责任编辑,也是最能“搞钱”的编辑。
九十年代初,书号还是稀缺资源,手里攥着书号,就等于攥着敲门砖。林晚晴脑子活,嘴又甜,跟出版管理处管书号的李科长处得像自家人。李科长喜欢喝二锅头,她就拎着酒上门,听老科长侃大山;李科长的女儿高考,她熬夜整理复习资料。一来二去,关系熟络了,她要书号,总能比别人快一步。
嗅觉灵敏的出版商很快找上了门。一个姓王的老板,揣着两条中华烟,在她办公室里搓着手笑:“林编辑,您有资源,我有钱,咱们合作,保准双赢。”
林晚晴不是没犹豫过。杂志社的死工资,够吃饭够租房,却撑不起她心里的野心。她看着王老板手腕上的金表,看着街上跑的桑塔纳,心里那点火苗“噌”地就起来了。
合作就这么定了。林晚晴负责搞定书号,联系作者组稿;王老板负责出资印刷发行。她眼光毒,选的书要么是贴近时代的纪实文学,要么是文笔细腻的言情小说,本本都成了畅销书。不到三年,林晚晴就攒下了一笔可观的积蓄,从筒子楼搬进了两室一厅的单元房,买了当时稀罕的松下彩电,成了同事嘴里“不食人间烟火的富姐”。
可钱赚得越多,心里的空落就越明显。
同事们聚餐,聊的是丈夫孩子,是柴米油盐。林晚晴坐在一旁,听着她们吐槽老公袜子乱扔,抱怨孩子成绩不好,心里竟生出几分羡慕。她这才发现,自己一头扎进事业里,竟错过了谈恋爱结婚的最好年纪。转眼三十岁,她成了别人口中的“剩女”。
缘分来得猝不及防。那年夏天,市里组织讲师团下基层,派来杂志社的干事里,有个叫周明轩的男人。
周明轩长得周正,浓眉大眼,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的确良衬衫,站在一群油嘴滑舌的干事里,显得格外清爽。林晚晴第一眼看见他,心里那片荒芜的地方,忽然就开了花。
她主动出击。下班时“顺路”和他一起走,给他带自己做的豆沙包,听说他喜欢书法,就托人买了上好的宣纸送他。周明轩不是木头,自然懂她的心思,一来二去,两人就走到了一起。
只是,这段恋爱,从一开始就透着不对等。
林晚晴习惯了高品质的生活,她看不惯周明轩脚上的旧皮鞋,拉着他去王府井百货,买了一双锃亮的牛皮鞋;她嫌小饭馆的菜不干净,带他去吃高档西餐,看着他笨拙地拿刀叉,心里生出一丝改造他的念头。
她给周明轩买名牌衬衫,带他去星级酒店吃饭,结账时眼都不眨。周明轩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浑身不自在。他是机关里的小干事,拿的是死工资,花女人的钱,让他觉得颜面尽失。可他又贪恋林晚晴带来的物质享受——那些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就摆在眼前,诱惑着他。
他的别扭,林晚晴不是没察觉。可她太想抓住这段感情了,她以为,钱能抹平一切差距,能把周明轩改造成她想要的样子。
可惜,她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