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海口市民林先生向小编倾诉 自己在和女友张女士恋爱期间 累计为对方花费28万余元 两人分手之后 他想要回部分大额支出却遭到拒绝 |
此事也让海南不少情侣关注起恋爱期间大额财产支出的返还问题。小编立足海南本地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客观梳理该类纠纷的核心情况与法律界定,为海南本地市民带来实用参考。
海口的林先生经营着一家建材店,2025年初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张女士,两人很快确定恋爱关系。在一年多的恋爱相处中,林先生为张女士有多笔大额花销,所有款项和物品均是林先生自愿支付、购置,双方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也没有提前约定分手后这些支出的返还事宜。
据林先生讲述,他的大额支出主要集中在这几处:2025年5月张女士生日,他转了131400元生日红包,还花48000元买了一款大牌手提包送给对方;2025年国庆,张女士说上班通勤不方便,林先生又全款98000元买了一辆小型轿车,车辆直接登记在张女士名下;除此之外,节日红包、高端护肤品、轻奢服饰等日常消费,也有不少花销,各项费用加起来,总共支出28万余元。
林先生称,自己之所以愿意大手笔付出,是因为一直抱着和张女士结婚的想法,恋爱期间两人也聊过见家长、敲定婚期的相关事宜。可2026年初,两人因为三观不合爆发矛盾,最终结束了恋爱关系。分手后,林先生觉得这些大额开销都是为结婚准备的,现在两人没法走到一起,张女士理应返还部分钱款,可他向张女士提出这个想法后,被对方直接拒绝。
对于此事,张女士也有自己的看法。她表示,林先生转的红包、送的包包和车子,都是他自愿赠予的,并非自己主动索要,这都是情侣恋爱期间正常的情感表达,现在分手了再要求返还,并不合理,所以她不同意返还相关钱款。截至目前,双方就这28万余元支出的返还问题,依旧没有协商一致,也尚未走法律程序。
针对海南本地这类恋爱期间大额财产支出,分手后能否返还的问题,小编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了解到,此类纠纷的核心在于判定支出的法律性质,司法实践中主要分为附条件赠与和无偿赠与两类,不同性质的支出,法律处理结果完全不同。
附条件赠与,一般是指一方为了步入婚姻,向另一方支付的大额财产,这种赠与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要是两人最终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赠与的条件就没有达成,支付钱款的一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对方返还这部分财产。而无偿赠与,是情侣之间为表达感情,在节日、纪念日等时候的财物往来,没有附加结婚的条件,一旦财物交付完成,赠与就生效了,支付方无权要求返还。
结合林先生和张女士的这件事来看,关键就在于林先生的大额支出,是否有明确的结婚附加条件,而这一点需要具体证据来证明。如果林先生能拿出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有效证据,证明自己转131400元、买98000元的车,都是为了和张女士结婚,那这部分支出大概率会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林先生可以依法主张返还;但如果是没有结婚约定的大牌包包、日常节日红包、护肤品服饰等消费,被认定为无偿赠与的话,就很难要回。
另外,从海南本地司法实践来看,这类纠纷的处理,很看重证据链是否完整。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备注、消费凭证、双方沟通记录等,都是判定支出性质的重要依据。要是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支出性质,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为结婚支出,法院会结合支出金额、恋爱时长、当地婚恋习俗等综合因素来判定。 |
小编也了解到,恋爱财产纠纷在海南本地并不少见,大多是因为恋爱时双方没对大额支出做明确约定,分手后对钱的性质各执一词。对此,法律相关人士也给海南的情侣提了建议:恋爱期间涉及大额财产往来,一定要保持理性,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支出,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性质和分手后的处理方式,同时保管好转账记录、购物小票、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日后闹纠纷时没有依据。
如果分手后双方就大额支出返还问题谈不拢,可先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的,可向海南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要是调解也没用,就整理好证据,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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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菁钰
审核|杨景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