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这起恋爱金钱纠纷,在网上吵翻了天。
男子王鑫和女友李艳相恋6年,心甘情愿为对方花钱,日常开销、节日红包、购物旅游几乎全包,陆陆续续转账加起来高达77万元。
他原本以为,这段感情能走到结婚,这些钱都是为未来铺路。
可现实很骨感——两人矛盾渐多,最终和平分手。
分手后王鑫越想越不甘心,认为自己是以结婚为目的才花这么多钱,现在婚没结成,女方就该把钱还回来。
在多次索要无果后,他将李艳告上法庭,要求返还77万,还要对方承担2万元律师费。
法庭上,男方坚称:这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条件没达成,就该退钱。
女方却反驳:这些都是你自愿赠与,是恋爱期间的正常花费,从来没约定过要还,6年青春付出,更不能用钱一笔买断。
双方各执一词,网友也吵成一片。
有人心疼男方:77万不是小数,6年人财两空太冤。
有人支持女方:自愿付出的爱,分手就算账,吃相难看。
但法院的判决,只看证据和法律事实。
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了男方的全部诉求,判决结果很明确:女方不用还一分钱。
法院为什么这么判?
没有证据证明是“附结婚条件”
男方拿不出书面协议、转账备注、订婚凭证等有效证据,证明这些钱和结婚挂钩,只是自己主观认为“为了结婚”。
钱款性质属于日常赠与与情感支出
77万是近6年、几百笔陆续转出,包含日常花费、购物旅游,还有520、1314这类特殊含义红包,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自愿的无偿赠与。
赠与完成就不能随意撤销
司法实践中,恋爱期间自愿交付的财物,一旦完成转账、消费,没有法定情形是不能随便反悔要回的。
男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这也给所有恋爱中的人提了个醒:法律保护财产,但不替“冲动的爱意”兜底。
写在最后
真心可以付出,钱财要懂界限;
爱意可以浓烈,转账要留清醒。
恋爱不是投资,不能保本回收;
感情贵在真诚,法律重在凭证。
别让真心,败给糊涂;别让付出,变成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