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刷到了好多有意思的视频,关于青春,关于爱情,关于遗憾与伤痛,很有启发。又想到兄弟曾为一些事黯然神伤,而与我亲近的学弟也是母胎,小学的死党貌似也曾因为女孩陷入泥沼。过年时和久别重逢的儿时玩伴表哥叙旧时,谈到感情经历,他也表示“都看开了”。
不禁沉思,难道我身边的人都会经历如此种种吗?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一个人要走多少路
Before you call him a man?
才能称得上真正的男人?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 in the
wind,
朋友,答案在风中飘荡”
Bob Dylan的《答案在风中飘》。
个人认为网易云译版差点意思,译为“一个男孩要走过多少路,才能被称作男子汉?”会不会更好些?
言归正传,难道青春必须要经历过撕心裂肺的爱情,才算完整吗?几天前,生日那天,我看完了《猜火车》,很是喜爱。除了Mark Renton磕嗨后被送至医院时的《Perfect Day》,最为经典的Choose Life,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一条弹幕,具体记不太清了,翻来覆去拉片拉了好久,得以查到:“青春伤痛的最好的诠释,用伤痛来治疗伤痛”
随即冥思苦想。
原来,谈、恋、爱,从来不是一回事。
了解到有个新奇词,叫“西西弗斯劣质恋爱”。
我们太多人搞错了“谈恋爱”这三个字。
它从来不是一个绑死的词,是泾渭分明的三个阶段,像一条漫漫长路,多数人走了前两步就停了下来,甚至连第一步的门槛都没摸清楚。
第一阶段是“谈”。
这是最容易开启的一步,也是最容易被敷衍的一步。刚脱离管束的年轻大学生,看身边人都脱了单,便慌慌张张地也想找个人凑数。表白墙上认识几周就官宣的情侣,刚结束一段感情就无缝衔接的新人,比比皆是。
他们把“找个伴”当成了“谈”,把几句“你三观很正”“我对你有感觉”的空话,当成了开启关系的钥匙。
可“谈”的本质,从来不是为了脱单而脱单,是两个独立的人,坐下来好好说话。从共同的爱好聊起,从日常的琐碎聊起,慢慢摸清楚对方对世界的看法,对生活的态度,对未来的期许。就像选一台相机,你得先摸透它的参数、它的脾性,知道它能不能接住你所有的拍摄需求,而不是看个外观就匆匆买单。佳能拍人像,尼康拍风光,索尼拍视频。两个人可以都不完美,但不能三观相悖,连话都说不到一块去,后面的路,根本无从谈起。就好比想拍人像,却选了尼康,兴许会出现对焦对错的危险。
第二阶段是“恋”。
这是荷尔蒙最上头的阶段,是带着滤镜的沉溺。像刚拿到新镜头的人,看什么都裹着柔光,取景器中的万物都如此锐利!色彩都如此浓郁!还原度如此之高!
对方的缺点在你眼里都成了特点。手机里和异性的暧昧留言,你能替他找好借口;深夜里没由来的冷淡,你能替他编好理由。你把这种生理性的冲动,当成了爱,把时时刻刻的黏腻,当成了深情。
可这份热度从来都撑不了太久,大多三个月就会褪去,亲密关系的发生,只会加速这份新鲜感的消耗。滤镜碎掉的那一刻,对方的缺点会被无限放大,你的耐心会被一点点磨平,你会忍不住把他和身边的人对比,会觉得当初的心动不过如此。
多数人的感情,就死在了这个阶段。提分手的人不想当恶人,便拿着放大镜找你的错处,用“你对我不好”“你给不了我想要的”来减轻自己的负罪感,可他们从来没认真想过,自己为这段感情,到底付出过什么。
真的,这从来都不是你的错。你就算是台参数拉满的顶级镜头,也有人就爱用手机随手拍的随意,没什么谁对谁错,只是不合拍而已。
可最难跨过去的,永远是“爱”这一步。
绝大多数人,活一辈子都到不了这个地步。它从来不是一句“多喝热水”就能闹到分手的易碎品,不是礼物不合心意就瞬间清零的好感,不是晚回十分钟消息就被拉黑的玻璃心。
那些说断就断的断崖式分手,从来都算不上爱,顶多是一场演完就散的热闹戏。
“爱”到底是什么?是荷尔蒙的潮水彻底退去,你见过他的狼狈、受挫时的脆弱、拧巴起来的固执和不讲理,却还是愿意伸手抱住他;是你们吵过无数次架、红过无数次眼,把最难听的话都说尽了,转头还是愿意坐下来,好好跟对方说一句心里话,还是不想松开牵着的手。
尼采说,“如何挑选妻子?问问自己接下来的四十年愿不愿意和她聊天。”
以前只当是句文艺的话,现在才懂,这才是感情最实在的底色。
太多人弄错了,以为延长感情的保鲜期,是和不同的人做相同的事——换一个人送同款的鼠标,换一个人看同一部电影,换一个人走同一条逛烂了的街。
可这根本不是爱,只是换了个主角,重复一场又一场不走心的表演。真正能让感情一直热着的,是和同一个人,去做无数件没做过的新鲜事,去解锁一个又一个属于你们的第一次,把两个人的人生,一点点缠在一起,拆不开,也分不开。
依旧是那朵红白玫瑰。曾几何时,是不太喜欢张爱玲的,总觉得矫揉造作,无病呻吟,还有些恋爱脑,总不太讨喜。现在改观了不少,大抵是经历了不少,长大了不少的缘故罢?尤其是“娶了白玫瑰,红玫瑰就成了胸口的朱砂痣,白玫瑰便成了衣服上的饭粒子。”让母胎solo的我,都深有启发。想来陈奕迅真是才子,“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妙极!短短一句话,道尽了人性之贪。比起追逐未得到的,攥紧手里那朵已经握住的,才是爱里最珍贵的答案。
弗洛伊德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个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个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所言极是。
之前总觉得苏格拉底的麦穗理论太老套,现在才懂,手里攥住的那支最合心意的,就别再盯着田里其他的,左顾右盼,安安稳稳走下去就够了。
耳机里的《Thank you for dears》还在单曲循环。鼓点一下下砸在心上,顿悟——
太多人活了一辈子,都把“谈”当成了“恋”,把“恋”错认成了“爱”。可这三个字,从来就不是一回事。
“谈”是刚认识时带着客气的试探,“恋”是荷尔蒙上头时不管不顾的沉溺,而“爱”,是折腾过、吵过、见过彼此最狼狈的样子之后,还是不想撒手的笃定,是日子过到平淡乏味,还是愿意挨着你坐下来好好说句话的耐心。
谈恋爱如此,交友亦是如此,私以为朋友不用多,够真就行。要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可能是因为本人脾气比较古怪,亦或者……
是某种固执?
(昨晚失眠了,好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