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福建龙岩恋爱期间每月转的生活费算彩礼吗?
小编回答:这种情况法律有明确说法。
直接告诉你,恋爱期间每个月转的生活费在法律上不算彩礼,根据2024年实施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都属于一般赠与。
说白了,彩礼必须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给付,除非这笔钱发生在你们商议婚嫁阶段,且男方有证据证明是为了结婚给的,才可能被认定为彩礼。
咱们龙岩这边的彩礼行情确实不低,像长汀等地普遍在10万到15万元左右,武平县也在倡导彩礼不超5万元,大家对钱敏感很正常,但生活费和彩礼是一码归一码,真到了给彩礼时最好备注清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