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在甘肃如果恋爱期间给对方买了房写了对方名字分手后怎么办?
小编回答: 关键看房子有没有过户。
房子有没有完成不动产登记,直接决定你能怎么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房屋物权以登记为准,未过户前出资方有权撤销赠与。
已经过户的话,你需要证明当时买房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分手意味着条件未成就,可以主张赠与不生效要求返还,法院会看购房合同、出资凭证、有没有明确的结婚约定等证据。
如果是两人共同出资只写了一个人名字,法院可能认定为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房产价值,建议尽快整理出资凭证,必要时找当地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