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入住福利院,与其他异性五保户恋恋爱结婚了,这两名五保户还能享受“五保”政策吗?
最近村里出了个新闻,我们村入住福利院的两名异性五保户领证结婚了。虽然没有在媒体上引起什么关注和讨论,但是在咱们这十里八乡还是引起了小范围的轰动。毕竟都是60岁以上的人了,还都是五保户,在慢节奏的农村里,这的确算得上是一桩大新闻,铁定会成为当地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有村民出于好奇,就咨询我,福利院的两个五保户(异性)领证结婚后,还在继续享受五保户的政策吗?我根据实际情况回答道:“他们俩都还在继续享受五保政策!”村民就更加好奇了,就问我:“成为五保户之前结婚,好像就不能申请五保政策了,成为五保户之后,结婚反而不影响了啊”。她继续感叹:“看来还得是先成为五保户后,再结婚啊”。也怪小胡我呀,平时对五保户政策是浅尝辄止,对于这个问题,我一时半会还真解答不了。回去后,我认真查阅了政策资料,补了补功课,才明白原来五保户的政策并不是以是否“结婚”为申请条件或者取消条件的啊。相信不少小伙伴也和之前的我一样,对于五保户的政策是一知半解,对于这个问题也一定难以确定。其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这三个条件是写在政策文件里的,具体的文件依据是《湖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鄂民政发〔2024〕16 号),文件标题里的“特困人员”,就是我们俗称的五保户。有的小伙伴要发问了,表示自己村里的五保户,怎么只满足第三条就纳入五保户了啊!这算是很认真的在关注五保户政策了,的确,在实际操作层面,“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确不好判断,也难以衡量。但是政策的制定,本来就是为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兜底的,因此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会用这个条件来进行筛选,即:年满60周岁+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的能力。年满60周岁,以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这个年龄要求,所有能活过60岁的人都能达到。但是第三条“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就能筛掉99.9999%的人了。其实政策文件上规定的非常详细,对什么情况是无劳动能力规定的一清二楚,不信你就看我贴在下面的这张文件内容截图。此外,还规定了一些排除条款,也就是所谓的硬伤,例如名下有机动车、大型农机具、商品房等,有这些“硬伤”,就无法申请五保户。言归正传,文字标题所说的,入住福利院后,两个异性五保户领证结婚了,还能继续享受五保户政策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两个异性五保户领证结婚,并没有改变上述申请成为五保户的基本情况,也没有新增应当排除的“硬伤”,政策文件也没有规定结婚了就不能享受五保户政策。实际上,如果在纳入五保户之前就存在婚姻,只要能满足纳入五保户的条件,且不存在纳入的“硬伤”,也同样不影响夫妻两口子同时纳入五保户。虽然绝大多数人,包括你我,都享受不到五保户的政策,但还咱们国家能对社会上最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兜底,保障他们晚年的幸福生活,不得不由衷的赞叹一下咱们的国家:厉害了,我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