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深圳李律师(18 年政府、大型律所、上市公司经验;聚焦婚姻家事、劳动经济,致力于个体权益和企业合规)
引言:隐婚骗感情致抑郁,法律不纵容!
明明已婚却谎称单身,骗取他人恋爱、投入真情,最终导致对方精神崩溃、患上抑郁,这种"情感欺诈"难道只受道德谴责?深圳中院最新判例给出答案:隐瞒婚姻状况与他人谈恋爱,构成民事侵权,必须赔偿损失!别再觉得"感情债不用赔",法律早已为受骗者撑腰。
一、核心案例:隐婚骗恋致抑郁,法院判决赔偿
顾某与罗某原为同事,2018 年罗某追求顾某时,顾某因知晓其已婚明确拒绝。2023 年 8 月,罗某再次联系顾某,谎称已离婚恢复单身,反复示好后二人确立恋爱关系。
交往期间,顾某多次要求查看离婚证,均被罗某推脱拒绝。后顾某查证发现,罗某始终处于已婚状态,从未离婚。真相曝光后,顾某遭受严重精神打击,出现抑郁症状,花费近 2 万元心理咨询费。
顾某诉至法院索赔,罗某以无抑郁诊断证明为由抗辩。法院审理认为,罗某故意隐瞒婚姻状况,违背诚信原则,侵害顾某人格尊严和健康权,其欺诈行为与顾某的精神损害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最终判决罗某承担赔偿责任。
二、核心法条:隐婚欺诈侵权,原文引用
侵权责任核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人格权保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诚信原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三、案例解析:隐婚骗恋构成侵权的核心逻辑
法院认定罗某侵权,核心满足四大侵权要件,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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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 7 条(诚信原则)、第 990 条(人格尊严) |
| | 第 1004 条(健康权)、第 1183 条(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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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裁判要点:
婚恋关系受法律调整:虽然恋爱关系不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但恋爱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侵害人格权的,受侵权责任编保护。
人格尊严是核心法益:罗某隐瞒已婚事实,使顾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小三",严重侵害顾某的人格尊严和性自主权。
精神损害可量化赔偿:顾某提供的诊疗记录、心理咨询费发票,证明精神损害达到"严重程度",符合第 1183 条赔偿标准。
四、重要提醒:婚恋交往避坑 3 要点
✅审慎核实身份:交往前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婚姻状况(需对方配合),或要求查看离婚证、户口本等,不轻信口头承诺。
✅全程留存证据:保存聊天记录(勿删原始载体)、通话录音、转账凭证、诊疗记录、心理咨询费发票等,遭遇欺诈时可作为维权依据。
✅依法理性维权:遭遇隐婚欺诈致精神、财产损失,及时向法院起诉,可主张: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损害程度,通常 5000-50000 元)
💬互动话题:你认为隐婚骗恋爱,仅赔偿经济损失够吗?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多少才合理?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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